非法集资罪不是独立的犯罪,凡符合非法集资罪基本特征的行为,即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途径向社会公众或集体集资的,均可认定为非法集资罪。一般来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基础,符合下列条件,向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一是吸收资金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以借贷形式合法经营的;
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向公众宣传。;
三是承诺偿还本息或以现金、实物、股权等方式支付回报。在一定时间内;
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然,非法集资罪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之外,还包括许多其他类型的犯罪。一般情况下,只要是违法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最终是根据每个案件的主客观条件不同来判断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财政管理的法律依据.....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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