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大案纪实:为了抓捕“悍匪”,军区出动坦克、飞机、大炮。这是怎么回事?1979年7月13日,辽宁省辽阳市东京岭公社新城大队民兵军械师凌,原陆军学校炮手、女团员王敏。
大队党支部书记赵春元、七生产队副队长张日华在为廖化招工人时被抓错了路,没有被选上。同一天晚上,凌和徐中征潜入民兵军械库,拿走了两支最好的自动步枪和一支半自动步枪,以及1500发子弹和4枚手榴弹。
军方首先要求士兵疏散人群后,凌和徐仲正围成一个圈,让他们只能呆在圈里。然后,军方开始对内圈发动火力攻击。在军事炮火的压制下,凌和徐中征不得不四处逃命,却无法有效“反击”警方。
但是因为圈子范围太小,当时圈子外有很多普通人在看,军方的火力只能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因此,军用装甲车、坦克、榴弹炮、迫击炮和飞机都不能使用,否则很容易伤人。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只能在装甲车和坦克的掩护下,慢慢接近凌和徐忠正,并向柴河岩大桥靠近。随后,一直守卫柴河岩大桥的警察准备用机枪和炸弹杀死“悍匪”。但是机枪突然卡住了,所以不能用。
在这起案件中,警察杀死了徐忠正,并用手榴弹射杀了凌。事后,辽宁省公安厅分别缅怀了殉职和立功的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