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的诈骗案件。被告人李编造销售防疫产品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判处拘役5个月
并罚款5000元
2月12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东丽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月14日适用加急程序,通过互联网法院远程视频进行审理。
特别提醒
广大市民在网上购买口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筛查,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千万不要私下联系卖家或点击不明网站链接。如遇诈骗,请立即拨打11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