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省纪委消息,近日,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对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王莉。
对八项规定充耳不闻,敛财无度
经查,王力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原行长、青海银行董事长兼行长期间,丧失了理想信念。他偏离了他最初的心,放弃了他的职责。他在政治上不负责任,不负责任。他落实省委的检查整改要求和敷衍塞责。未严格管好党的主要责任,不忠不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长期从事迷信活动;作风自给自足,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敛财敛财肆无忌惮,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补贴补贴,违规办理婚丧嫁娶庆典,超标准装修办公楼;工作中无视组织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巨大损失;生活中自我放纵,追求个人名利和物质享受,甘愿被“追杀”;经济贪婪膨胀,国有金融企业被视为个人“取款箱”,“小金库”设立,资金随意提取归个人使用,违反规定将国有资金挪作他用,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贷款、项目建设、员工招聘等。、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污染和破坏青海银行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王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犯罪,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党的十八大后,她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政治经济问题交织,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青海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开除王丽党籍;青海省监察委员会将其开除公职;收取其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17岁时,他参加工作,直接成为一名干部
官方简历显示,王莉1962年12月出生于河北省河间市,在职研究生学历。她是1979年10月参加工作的,也就是说她不到17岁就参加工作了,直接在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当干部。
在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习了两年后,王莉在银行系统大放异彩。从35岁开始,她先后担任西宁商业银行副行长、常务副行长,后成为行长、董事长。她在西宁商业银行工作了11年。
2008年11月16日,西宁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青海银行”。她担任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拥有一切权力,之后在青海银行工作了9年。
根据官方数据,西宁商业银行在1997年开始建设时,成本只有1亿元。在王力任职的20年间,青海银行已经发展成为一家总资产1000亿元的银行。
2018年7月,王莉被任命为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巡视员、副主任,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官员。
2019年9月,王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青海省纪委青海银行官网
王力简历
王莉,女,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河北省河间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10—1984.08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干部;
1984.08—1986.07在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学习;
1986.07—1994.03中国人民银行西宁分行秘书、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1994.03—1997.12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宁分局局长;
1997.12—2005.09西宁商业银行副行长、常务副行长;
2005.09—2007.07西宁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07.07—2009.04西宁商业银行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
2009.04—2018.07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2018.07—2018.11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巡视员、副主任;
2018.11—2019.09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
2019.09—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