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长 浙江丽水一副市长“婉拒”4000万贿赂:不要那么多 2000万就够了

栏目:历史 2021-09-17 18: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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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分析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文章介绍,有一次,一家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齐某某想拿下一个广场项目,对说,如果他赚了,就给4000万。林康直言:“不要花那么多钱。老人有2000万元就够了。最终双方“退一步”,就3000万元达成共识。

林康1962年出生于干部家庭,1980年参加工作,成为青田县新华书店的一名员工。1981年,林康通过自学考入丽水师范学院,并在学校入党。毕业后在丽水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作。

据报道,林康当时积极上进,很快得到同事的认可和组织的信任。1986年晋升为副部,1989年调任郑可,1997年晋升为副部。

2001年,林康调任松阳县,先后担任副县长、副书记、县长,历时10年8个月。这一时期,丽水民间投资活跃,各种投资、集资渠道不断出现。林康也逐渐萌生了为自己的后半生和儿子的未来收集更多财富的想法。

从2003年开始,林康参与了几个商人的项目集资,本金从最初的20万元增加到70万元,再到400万元。这些所谓的集资,有的年利率高达50%,有的老板在还清几年本息后,以补贴的名义送出巨额“红利”。

林康也沉迷于股票交易。

2011年底,林康调任静宁县委书记。在静宁,认识了一位“新朋友”——一家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齐某某。根据法院的判决,林康受贿总额的四分之三来自这个“朋友”。齐某某不仅激起了林康强烈的敛财欲望,还为他提供了大量的炒股资金来源。

2013年上半年,林康以买房为名向齐某某提出借款,齐某某很快给他打了300万。2013年下半年,齐某某聚焦静宁县某广场开发项目,次年成立投资公司,拟给予1000万元作为股本。

“我知道他想让我帮他做这个项目。虽然很难,但是1000万元的诱惑真的很大。这白花花的银子太诱人了。想想你这辈子挣不了那么多钱。有了这笔钱,什么都不缺。”林康说。

此后,项目进展顺利。2017年8月,齐某某到家中给他400万元。

除了用自己的资金炒股,他还向老板借钱炒股。他向商人吴某某借了1000万,借了半个月,又向纪某某借了2000万,借了5个月。早年谨慎经营,盈亏基本持平。但是,到了2017年和2018年底,林康已经听了好几个所谓的“内部消息”,轻信买了,一买就被绗缝,被子想翻一遍,然后越翻越深。

据报道,当第一次收受齐某某300万元贿赂时,“很难选择,不是输,而是拿了怕热”,他怀着复杂的感情接受了。当齐某某说一个广场项目盈利了,就给4000万。他直言不讳地说,2000万元对老年人来说就够了。最终双方“退了一步”,就3000万元达成共识。但后来他害怕了。毕竟钱太多了。想着马上去人大工作,然后面临退休,船到码头,车到车站。如果他收到这笔钱,他晚年就有足够的食物和衣服,所以他拿走了。

2016年,林康被任命为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次年调任丽水市政府副市长。

2018年12月,林康被查,今年6月被“双开”。经过调查,林康丧失了理想信念,没有党性原则。为掩盖其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多次与他人供述,转移、隐匿涉案物品。,反对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贵重礼品;隐瞒不报以他人名义持有巨额股票等事项,面试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沉迷股票交易,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数额巨大,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济上贪得无厌,利用职务之便为民营企业家谋取利益,肆无忌惮地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财物。

11月22日,林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贿赂所得应当追回,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