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巡回法庭审理了靳东管理区6起非法狩猎案件。祁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光耀牵头审理1起案件,祁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辉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六起案件中,被告人刘、唐、江、王、邓、冯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采取禁止狩猎的方法,猎捕国家保护的野生青蛙、野生蛇等三种动物。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依法审判,当庭宣判6起,判处被告人刘、唐、王、冯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江和邓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省、市、县人大代表、CPPCC委员、管理区工作人员、村干部、学生及周边村民等400余人参加了庭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县法院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环境权益,筑牢青山绿水的法律屏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深化巡回审判,以8个人民法院为中心,充分发挥乡镇巡回审判点的审判服务功能,努力让偏远地区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
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96种或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60种,列入三级保护动物名录的动物1590种。虽然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被列入“三畜”名录,也受到法律保护。“三畜”是有益的,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科研价值。目前,已有1700多种“三畜”进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除了青蛙,麻雀、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也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他们不能随意狩猎,否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