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辽宁庄河的29岁男子杨和同村56岁的村民李一直怀恨在心。当他们在上山放牛时遇到了李,他们吵了起来。杨真的拿起石头打了李的头,李当场死亡。然后杨把李的尸体藏在一条沟里。第二天自首。2020年7月,杨因故意杀人罪被终审法院宣告缓刑。
29岁的杨住在辽宁庄河。他和54岁的李住在同一个村子里。这两个家庭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了冲突。
2019年6月15日晚,杨回家养牛,路过兴宝屯小北沟山时,在此遇到正在喂蚕的李。李不让杨在那里放牛,和他们起了争执。杨一时冲动,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在李的头上。他撞倒李后,用石头反复击打李的头部,导致他死于颅脑损伤。
资料图 源地图
杨杀人后,把李的尸体拖进附近的一条沟里,用树枝盖住,然后逃跑了。回家后,杨告诉家人关于自杀的事。第二天凌晨1时许,在亲戚的陪同下,他投案自首。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杨的律师建议其家人积极赔偿,请求从轻处罚。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杨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致一人死亡,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作案后有自首情节,其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故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近日,省高院终于批准了对杨的死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