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1.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2018年6月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
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凭证,并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
可见,个体工商户必须做账,不做账的将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2.如果没有取得进项发票,是否影响会计核算
未能获得输入发票不影响会计核算。可以根据付款单据、采购明细等单据记账。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会导致个人所得税多缴税款的风险。因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以前年度允许补偿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出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但采购货物时未取得进项发票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3.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无论是否取得进项发票,都要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应的税款。
举个例子:
张三,个体工商户,位于某市。主要经营办公用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账簿,对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财务核算。2018年1月销售办公用品5万元,本月采购办公用品3万元,其中2万元未收到进项发票。符合要求的其他费用共计8000元。计算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应交增值税:5/*3%=0.1456
城市建设税
城建税有两种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以外的,税率为5%。
城建税的计算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乘以城建税税率。
应交城建税:0.1456*7%=0.0102
教育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乘以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教育附加费是3%
应付额外教育费:0.1456*3%=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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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1-0.0102-0.0044-0.8=3.1854
注:本月购买未取得发票2万元,不能抵扣。
应纳个人所得税:
3.1854*10%-0.15=0.1685
3万元以上的全部购买取得进项发票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3-0.0102-0.0044-0.8=1.1854
应纳个人所得税:1.1854*5%=0.0593
未取得进项发票购买2万元,多缴纳个人所得税;
0.1685-0.0593=0.1092
可以看出,由于没有取得2万元的进项发票,需要额外缴纳1092元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这种计算方法,主体可以知道如何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