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节点年。根据中央统一安排,业务系统中的行政执法、公益、生产经营三类单位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在去年党政机构改革中已提前完成,全部被清理出参与公共事务的范围,或合并为行政机关,或剥离行政职能转到公益性事业单位。今后不再设置或增设行政机构,不再允许出现“商务局”。目前没有统一的执法机构改革政策,但全国各地正在自上而下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下一步有望像行政机构一样推进一体化。
公益机构是事业单位的主体,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属于全额拨款性质,改革中除必要的合并整合外,现状不变。第二类公益具有均衡配置性质,在改革中呈现出三个方向:效率差,主要责任为公益服务,收费与业务职责分离改为公益;效益一般,能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维持现状;效益好的,主要责任是收费或经营,公益责任剥离,改为企业。
生产经营机构基本为自收自支机构。这类机构名义上属于机构范畴。其实几乎都是采用企业管理,本质上和企业是一样的。这也是本轮改革的重点。根据要求,所有员工都将转为企业。除了少部分员工会随职能分流外,其余人员将剥离事业编制,随单位转为企业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这是公共机构改革的基本框架。按照上述改革步骤和要求,可以发现,除了少数自收自支的生产经营机构和部分公益二类机构需要改为企业外,其余基本不会剥离其业务属性,而是按照功能相近或相近的原则进行必要的整合。
那么,开办自营业务是不是要剥离身份,改为企业?
绝对不是。
自营企业的设立要不要改,要看单位要不要改。如果单位需要变更为企业,其员工也要变更为企业也不是偶然的,否则将保留现状直至退休。像二类公益机构,除了平衡配置,还有很多自营的营业场所。只要这些场所不整合到生产经营机构,或者不分流到二类公益机构进行变更,基本上就不用担心换企业。
但是,无论企业是否变更,根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的新原则,自营业务机构不再允许存在。未来机构只有全额拨款和余额分配业务编制。自营业务机构退出历史舞台只是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