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巴被水淹 郑州:车辆被淹、市政设施受损…暴雨过后市民的这些损失谁承担

栏目:时尚 2021-10-09 07: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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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车辆数据图

帮助被困人员宁晓波照片

道路积水的车辆被淹没

破碎的行道树伤害人和物

市政设施损坏造成的人员伤亡...

河南法制报记者郭月华景瑞

8月以来,郑州市多次遭遇强降雨,部分道路和社区成为“一片汪洋”,不少市民汽车被淹;许多行道树被大风吹断,有的甚至被连根拔起,砸坏市民的私家车;持续的强降雨还会造成道路堵塞、道路塌陷等问题,造成一些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以上损失谁来承担?公民遇到问题应该如何依法维权?为此,河南法制报记者采访了支持您的专业法律人士。

A

汽车进水,发动机损坏,涉水保险可以赔偿

8月1日19时许,郑州市下起了倾盆大雨。经济开发区朝峰路与京北五路交叉口低洼处迅速形成积水,雨水很快没有通过部分车辆的排气管。在积水严重的地方,底盘较低的车辆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积水问题。

郑州市民李女士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当天经济开发区三街与京北六路交叉口附近有较深的积水。当一辆车经过这里时,它熄火了,水很快就流过了车顶。

当日20时许,二七区淮河路与京广高速交汇处因积水变成“小河”,经过此处的多辆汽车、电动车瞬间“熄火”,被淹在路上。此外,郑州地铁5号线经济发展中心广场地铁站D口积水严重,附近车辆被淹,很多市民被困在地铁口无法回家。

郑州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8月份以来,由于暴雨影响,很多人申请救援拖车,“是平时的十倍”。

保险公司能赔偿市民汽车泛滥造成的损失吗?

律师有话要说

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表示:“因为很多车主只买了车损险,没有买水险,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保险公司只会赔偿车辆除发动机以外的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车辆在道路上涉水导致‘失火’,发动机出现故障,车主购买的车损险不会赔偿发动机损失。其他部位的损坏,如内饰、电脑板等。,可以按照车损险的规定进行赔偿。”胡对说。

胡表示,根据保险条款,因洪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坏只能通过涉水保险进行赔偿,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因人为发动机进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坏。

车辆被淹后的保险赔偿可分为“完全被淹”和“部分被淹”两种状态。“全淹没”是指水位超过仪表盘,或者车辆维修价格达到车辆实际价值的80%,保险公司将在车辆被淹没前按照实际价值赔付。“部分淹没”主要针对被淹没车辆发动机未被淹没的情况,车辆损失也可由车损险赔付。

胡说,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车辆未年检,另一种是涉水车辆熄火后二次点火造成发动机损坏。

B

汽车被撞毁了

找事故管理方赔偿损失

日前,受暴雨大风影响,郑东新区榆林北路多棵行道树倒落,路边停放的私家车受损。在400米长的路段,倒下的树木有30多棵,约占整个路段行道树的60%。十五六辆各种机动车辆被砸在树下,这是灾难过后的一幕。

对此,郑东新区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郑州的强降雨、大风分布在九如路、雄二河路、农业南路等路段,导致这些路段行道树倒伏较多,数量达一二百棵。倒伏树主要是柳树、楸树,根浅,部分法国梧桐倒伏。“这次树木大面积倒伏是风灾造成的”。

在暴风雨中,城市里的行道树很容易折断或倒下,导致车辆和人被砸伤。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有话要说

河南帅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牛表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90条规定,森林所有人或者经营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样,如果某个广告牌或商家的大门被大风吹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公众可以向事故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究责任。

“过错责任推定原则适用于因树木折断造成伤害的责任。园林部门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街道树的管理者是市政园林部门,社区树的管理者是物业公司。”牛说。

牛表示,如果车主购买车损险,可以直接报案,保险公司会先接受赔偿。保险公司会要求业主签订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会代表业主向树木的管理方,如市政园林、物业等单位索赔。

C

有人受伤了

向市委或责任单位索赔

8月1日19时30分许,郑州航空港区路东端临时防护路低洼污水井内,一名女子疑似被雨水冲走。事后,郑州航空空港区管委会派出350余人搜救。8月4日,一具疑似被雨水冲走的女子尸体被发现。目前,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确认该女子遗体的身份。

在这几天的暴雨中,除了被打开的井盖外,还会有人受伤,一些道路也会坍塌,容易造成人员受伤。

据了解,郑州市8月遭遇强降雨,城区多处路段坍塌。据媒体报道,从8月1日到8月11日的11天里,郑州已经发生了近10起道路坍塌事故。井盖被打开,造成市民受伤。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有话要说

“因井盖被冲走造成公众受伤的,井盖管理方应当赔偿损失。”牛举例说,2007年,一名男子掉进郑州一个没有盖的窨井淹死了。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涉案窨井、排水管网等市政设施的管理主体,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负有较高的安全注意义务。根据相关事实,法院判决市府办对该男子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

牛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道路塌陷造成他人损害,业主、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业主、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除非高速公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中,很多城市道路的坍塌是由移动井、电信井或地下管线等造成的。当公民权益受到损害时,需要寻找相应的产权单位。如果因第三方施工发生事故,应询问施工公司。如果纯粹是维修问题造成的,维修单位需要承担责任。”牛郁亮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