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在青岛买房,很多小伙伴会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今天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站将详细讲解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全过程,让你的“买房之路”不再迷茫!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基本流程:贷前咨询、受理、审批、签订合同、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结算、贷款办理、支取。
一、申请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应当提交经签署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采购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购买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还款能力证明;
贷款还款账户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
对于异地贷款,提供异地贷款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审计
公积金中心根据贷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历史贷款情况、购房情况、家庭住房数量、贷款申请情况、信用信息等进行综合审查,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
三.审批、合同盖章、抵押
贷款申请由公积金中心审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及关联方签订贷款合同;组合贷款的贷款申请人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当申请贷款金额超过月贷款资金计划额度时,公积金中心优先向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并按照贷款申请人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审批发放手续。
合同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将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贷款
公积金中心收到抵押权证后,按照资金计划安排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购买新房的,贷款资金由受托银行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入住房开发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资金由受托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划入出卖人的银行账户。
本文来源于青岛住房公积金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自2020年5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