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稼立 广东省高院院长龚稼立:多举措加强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栏目:时尚 2021-09-25 13: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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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出席新闻发布会。

龚稼立介绍了广东高院加强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相关措施,包括依法加强对企业家人身安全的保护,加大对企业财产权益的保护力度,推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

龚稼立

以下是讲话全文:

谢谢记者的提问。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广东民营经济总量占54.6%,民营市场主体占全省市场主体的96.4%,深圳民营市场主体占比更高。广东法院不断提高对“两个毫不动摇”的认识,坚持以平等保护为核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认真落实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司法保护和诉讼服务平等。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切实依法加强对企业家人身安全的保护。广东法院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近年来,省级法院对20名不宜认定为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并通过再审程序纠正5起涉产权投诉。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发布指引,规范民营企业负责人申请取保候审,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的不利影响。今年以来,广东法院共受理民营企业负责人取保候审申请96件,其中依法决定取保候审90件,均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加大企业产权权益保护力度。严惩侵犯企业财产罪。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等侵犯企业产权经济犯罪2600余起,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刑事案件5500余起,企业内部员工职务侵占、非法经营、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2400余起。严格规范财产保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十项措施规范财产保全,严格防止超范围、超标准、超期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支持“活封”、财产置换等保全方式,严格限制企业生产经营必需的财产和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保全,充分发挥查封财产融资功能,探索上市公司股票市场化冻结措施。过去一年,灵活保存民事案件6800余件,同比增长95.7%。及时兑现中标权益。今年前三季度共审结案件68.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860亿元,监督解决行政机关因历史原因欠企业债务累计案件149件。

三是推动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案件公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审判指引,引导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以延期履行、调整价格、分担损失等形式继续履行合同;引导劳动者和经营者采取调薪、轮岗、缩短工作时间等灵活方式,协商稳定企业劳动用工关系。审结涉疫情影响民事案件1.2万余件,发布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典型案例35件,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以“两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产权制度、科技创新、公平交易等领域的司法保护。,按照“坚持公平竞争、遵循市场规律、支持改革创新、加强法律保障”的要求,不断优化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亲爱的龚氏家族,

由于系统原因无法使用之前的“龚论坛”,

“龚家”微信圈现在已经开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