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封丘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严某某等15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起诉书显示,2003年以来,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沈某某、蒋某某、王某等。,并开展了盗窃、开设赌博机游戏厅等违法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2005年1月15日,为排挤竞争对手,维持鹤壁矿区赌场的收入,张某带领任某某等二三十人捣毁杨某某的赌博机游戏厅,并用刀砍人,用奥迪车打人,致杨某某轻伤一人,迫使其关闭赌博机游戏厅。该行为尚未被刑事起诉。于是,张等人一战成名,“苦干硬出身”的恶名逐渐传开。以此事件为标志,以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同年8月10日,张某介入他人纠纷,指使被告人任某某、袁某某、秦某某、刘某某等人持砍刀、棍棒于夜间闯入朱某某家中,致朱某某被砍36刀。这一事件使张的组织名声大噪,影响进一步扩大,地位进一步巩固。从2008年开始,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该组织逐渐从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搬迁到鹤壁市淇滨区,先后在淇滨区开设了多家洗浴中心、KTV等娱乐服务场所,从事色情娱乐行业。以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暴力、涉赌违法活动和经济犯罪,利用鹤壁市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保护和纵容,以恶代恶,独霸一方,欺压、伤害群众,对鹤壁市娱乐服务业产生了较大影响,严重破坏了鹤壁市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05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争夺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谋取经济利益、增强犯罪能力,先后组织实施组织卖淫、骗取贷款、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该组织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为基本手段,实施了多起暴力犯罪,造成3人重伤、7人轻伤、多人轻伤。
被告人严某甲、严某乙、任某某、李某某以及另案处理人蒋某某均直接听命于张,积极参与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支付押解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系骨干成员。其中,另案处理的被告人任某某、李某某、蒋某某长期跟随张某,积极参与该组织多次或重要违法犯罪活动,为该组织提供暴力支持;被告人严某甲、严某乙长期控制张涉黑组织的财权,直接受张领导,在该组织中地位极高,为该组织管理、分配其攫取的巨额非法利益。被告人王某、段某某、孙某某、肖某某、任某某等人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系一般参加者。
庭审前,封丘县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了解庭审相关问题,全面听取各方意见,解决了辩护人回避合议庭和公诉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新证据、重新评估或者勘验、申请侦查人员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等问题。,确定了审判规则,展示了相关证据,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全体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庭审中,法院依法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由控辩双方主持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并对涉案财产进行了专门的法庭调查,为顺利打财杀血奠定了基础,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经过一天的试验,试验成功结束。该案件将在公开选举的基础上宣布。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