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问题。因为不管贾雨村想不想抓,他都抓不到。
地方官员贾雨村“增补应天府”。单从法律角度来说,他可以算是金陵的官员。薛蟠是金陵人,理应归他管辖。
问题是,冯远的家人说:“很多豪奴杀了我的主人。凶猛的主人和仆人都逃得无影无踪,只留下几个外人。小人告了一年,没人管。”。
这个“年”一直被人诟病:黛玉和贾雨村同路赴京。黛玉到北京后的第二天,听说薛家遭遇了人命官司,命案早已发生。贾雨村进京后,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弥补了应天府的不足,一天就上任了。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冯源杀人案。为什么会被“起诉一年”?贾雨村从北京到金陵有十几个月吗?
及时抛开这个bug,我们也知道薛蟠早在贾雨村来金陵之前就已经“带着家人走了”。——人都走了,你怎么抓知府?当你在贾雨村时,你能发布“国家通缉令”吗?
在为冯远报仇、主持公道的问题上,贾雨村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他遵循自己的法律,但他的罪行是不可原谅和可以原谅的。然而,当谈到连赢时,贾雨村得分了一个忘恩负义的分数。
甄氏家族也是贾雨村的恩人,是他第一份事业的最大助力。贾雨村还答应甄娘子:“我一定回来面试”,帮她找到失踪的女儿。却说告诉他,薛家抢的那个女孩,就是那个失踪的,说:“你要卖的那个女孩是谁?这人还是老爷的恩人。”贾雨村对此置之不理,再也不想做出当初的承诺。
不,我不是叫把从薛家接回来。以他的能力和权力,他还是做不到这一点。况且薛家买下姑娘时,也是出钱:“拐子偷了卖给薛家。他想卷起两块银子,然后逃到其他省份。”薛家拥有的合法所有权。
贾雨村不能夺回连赢,但至少,你能给甄娘子捎个口信吗?甄娘子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哭得死去活来。如果她知道女儿的下落,她能得到一些安慰吗?甚至,她和薛家像亲戚一样,也不是没有可能?
如果贾雨村想不出如何帮助前“大恩人”连赢,他就不能受到指责。但问题是,在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他只想着“降伏自己的声音”,只想着讨好权贵。他在哪里为可怜的连赢谋求丝毫权益?
也许你会说:如果作品里没有写,可能就没有。谁能保证贾雨村事后没有写信给甄娘子告诉连赢的下落?
唉,这我可以保证。看看给贾雨村提建议的方法。也是现在的“贫富友谊”和“智囊团”。贾雨村是如何对待他的?“我怕他会告诉别人那天他穷凶极恶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所以他心里不会高兴。毕竟后来他发现了一个错误,他只是远远地填补了它。”。
对面的家庭也是如此。贾雨村能对连赢和甄家表现出什么样的善意?忘恩负义的小人总是忘恩负义。不要指望他做任何好事。
当然,贾雨村、门子,甚至连赢都是《红楼梦》中不重要的人物。但对贾雨村同样仁慈的是以贾政为代表的贾府。贾雨村的忘恩负义,在连赢和门口,只是一个预演。日后对贾府忘恩负义是他更大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