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上市条件 强烈质疑明天上会的IPO企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栏目:历史 2021-09-28 07:13:25
分享到:

技术支持:放牛塘投资者保护研究所

放牛塘公司上石研究所

乍一看,明天将由市创业板委员会审核的IPO企业华安新创控股有限公司,以为是金融企业或金融企业,因为公司名称中的“华安”、“新创”、“控股”等字样都是金融企业最爱吃的菜。

但是,公司年收入超过8亿元和利润超过8亿元的应该不是金融企业的规模。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看了公司的主营业务介绍和行业分类,让人感觉像是一家汽配公司。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但是,披露的企业是“销售”、“软件系统开发”和“专业技术服务行业”。我们还不知道企业是做什么的。

作为决心全面研究a股所有IPO企业的放牛堂投资者保护研究院,如果一家公司主营业务的本质不明确,我们永远不会停止研究。

华安新创有三大主营业务收入:核心设备定制、通用设备分销和软件系统开发。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第一项“核心设备定制”和第二项“通用设备分销”都有明显的硬件销售色彩,每一项基本只有两个产品:液晶屏和触摸屏。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2017年至2019年,第1项、第2项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6.79%、91.64%、90.9%,占公司收入的绝大部分。

但这家占硬件销售收入绝大部分的企业,固定资产规模较小,以房屋、建筑物为主,没有机器设备。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我们很好奇,华安新创五金销售的本质是什么?

根据招股书对第一项业务的解释,“核心器件定制”业务是指发行人完成相关产品的开发,然后找到屏幕厂商进行模具化生产。我们简称它为“定制”业务。

来源:华安信创招股书,产品类别未全部列出

根据招股书对第二项业务的解释,“通用设备分销”业务不要求发行人进行定制化开发,直接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采购,简称“分销”业务。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我们似乎明白,在华安信创的两项硬件销售业务中,定制业务是发行人开发但他人生产的,而分销业务则是代理业务。

2017年至2019年,定制业务收入分别为61232.2万元、40784.7万元和39907.7万元,占比分别为73.33%、47.26%和46.62%;分销业务收入分别为19586.18万元、38288.69万元和37902.45万元,占比分别为23.46%、44.37%和44.28%。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这意味着华安新创定制业务收入的金额和占比均大幅下降。

这意味着,该企业拟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产品代理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均大幅提升,到2019年,分销收入占比已经达到近一半。

如果华安新创只有或者主要是销售收入,那么我们认为上市会非常困难,因为在我们的印象中,a股应该没有汽车零部件经销商上市的先例。

我们现在最关心的是华安信创的其他主要收入是否是“核心设备定制”,企业是否真正参与深度开发?在性质上是否与代理收入相似?

因为产品的毛利率,在产品是液晶屏和触摸屏的情况下,定制和分销收入的毛利率很低,关键点很接近,都集中在10%-12%。最不可思议的是,2017年,当定制业务收入达到61232.2万元,分销业务收入仅为19586.18万元时,定制业务毛利率实际低于分销业务毛利率。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请问:需要产品开发的定制业务毛利率接近甚至低于分销业务。逻辑是什么?企业投入资源进行定制开发的意义是什么?

2017年CPT占比89.74%,CPT占比49.94%,深圳天马占比48.92%,2019年深圳天马占比90.06%。有背景的情况下,CPT的母公司在2019年经历经营困难,申请破产重组,这是华安新创更换主要供应商的重要原因。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由此可见,如果将2018年视为过渡期,华安信创在2017年和2019年严重依赖单一供应商,单一供应商采购占比高达90%。

在采购端,华安信创不仅依赖单一供应商,在销售端客户集中度也很高。主要客户只有两个:航盛电子和延锋伟世通。2017-2019年,来自两个主要客户的总收入分别占70.2%、70.19%和71.87%。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航盛电子和延锋伟世通是为汽车制造商供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华安新创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7376.43万元、33620.74万元、44894.73万元,应付账款分别为4796.15万元、4448.10万元、8881.73万元

请问华安信创在硬件销售业务上的主要竞争力是为客户提供会计支持吗?也就是说,如果汽车零部件厂商直接从原来账期短的液晶屏厂购买,从账期长的华安新创购买,将间接获得资金支持。

另一项重大发现是,华安新创2017-2019年的R&D费用分别为1133.75万元、1286.15万元和975.51万元: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第三项业务“软件系统开发”的研发费用分别高达850.45万元、1048.48万元和765.88万元。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这意味着除软件系统开发业务外的R&D费用分别仅为283.3万元、237.67万元和209.71万元。即使其余假设为定制业务的R&D费用,与定制业务61232.2万元、40784.7万元、39907.7万元的销售收入相比,也只是九牛一毛。

众所周知,LCD屏和触摸屏都是技术含量很高的电子产品,所以开发难度应该很大,开发投入应该很大。你应该对R&D投资BOE、神天马等液晶屏幕厂有概念吧?

2019年BOE和神天马的R&D支出分别高达87.48亿元和18.57亿元。而华安信创只有2亿多元!

请问华安新创的研发费用真的有资格开发LCD屏幕吗?在发展定制业务的过程中做到了什么程度的发展?

人员方面也是如此。2019年华安新创总人数为201人,而软件系统开发业务线员工人数达到130人,占比65%,其余67人创造了约8亿元的硬件销售收入。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第三项业务“软件系统开发”,2017-2019年营收占比分别为3.21%、8.36%和9.1%,占比不超过10%,2019年最大营收仅为7791.19万元。

软件系统开发收入的构成是: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那么,软件开发业务和硬件销售业务是什么关系呢?招股说明书披露如下: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发行人招股书显示,软件开发业务和硬件销售业务对应的系统和设备是电子全车座舱的不同组成部分,同一车型项目同时收购软硬件业务的项目数量仍然较少,软硬件收入重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分别为0.80%、1.02%和6.52%。

让我们看看发行人各种业务的利润。

毛利方面,2017-2019年定制和配送毛利占比分别为81.04%、59.65%和61.23%,仍为主要构成。

来源:华安新创招股书

2017年至2019年,华安新创的期间费用约为5000万元。如前所述,软件系统开发业务线的员工人数占总数的大部分,也是R&D的主要支出。我们认为软件系统开发业务应分担相当比例的期间费用。

由于华安信创未编制细分报告,无法掌握各项业务的净利润情况,但基于以上信息,我们认为硬件销售是华安信创的主要利润来源。

综上分析,我们来看看华安新创的情况:

2017年至2019年,硬件销售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6.79%、91.64%和90.9%;

报告期内,定制业务毛利率仅为10%-12%;

报告期内,定制业务毛利率接近分销业务,甚至低于分销业务;

2017年和2019年,89.74%和90.06%的硬件业务采购来自同一供应商;

2017年至2019年,硬件业务收入的70%、70.19%和71.87%来自两大客户;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较大,应付账款较小,说明发行人给客户的账期较长,但从供应商处得到的账期较短;

除软件系统开发业务外,R&D费用分别仅为283.3万元、237.67万元和209.71万元,定制销售收入高达61232.2万元、40784.7万元和39907.7万元。液晶屏和触摸屏是技术含量高的电子产品,开发难度要高,开发投入要大;

2019年末,软件系统开发业务线从业人员占公司总数的65%;

硬件销售业务是毛利的主要来源,也应该是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软件开发业务和硬件销售业务几乎没有重叠。

针对上述现象,防牛堂投资者保护研究所存在以下问题和担忧:

分销业务收入近一半,利润贡献不低,分销业务能否与定制业务、软件开发同等估值?发行人未编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业务分部报告?

定制业务的本质是什么?发行人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开发?定制业务和分销业务从根本上相似吗?定义为“核心设备定制”真的合适吗?

发行人、供应商和客户高度集中。发行人在它们之间扮演什么角色?发行人的这一角色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有没有可能为了获得业务规模而故意“介入”两者之间?

如果定制业务与分销业务类似,分销收入将占90%以上,贡献主要利润。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要求?如果只看软件系统开发业务,能否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