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对公路限速路段的划分、限速值的论证、限速方式的选择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守则将于11月1日实施。
本规范明确适用于新建、改建公路限速标志的设计,以及既有公路限速标志的设计、调整和优化。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是规范驾驶人驾驶行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也是执法部门执法的主要依据。
规范要求高速公路限速不超过120公里/小时..
相邻两个限速路段的限速差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的道口主线、减速车道、出口匝道上设置的限速标志的限速差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限速标志应设置在限速路段的起点,并根据需要重复设置。
限速标志不得被路边树木、道路沿线构筑物等交通标志遮挡。
除特殊情况外,限速标志应设置在车辆前进方向的车行道上方或右侧。
限速路段结束时,应当设置新的限速标志或者升降限速标志。
特大桥限速标志应设置在桥头0 ~ 200米处。
学校区域限速标志应设置在学校区域起点前100~150m。
此外,《规范》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两年内首次设置限速标志,其他公路三年内首次设置限速标志,并对限速标志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役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效果评价应每五年进行一次。当行驶环境发生变化或限速标志因其他原因调整时,应在一年内对限速标志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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