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房管局办理虚假房产证构成犯罪,被曝光
——金蝶“惊爆案”真相第六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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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该网站标题为“达州市房管局办理问题房产证并提供虚假证言,使“触目惊心大案”扑朔迷离——金蝶公司“触目惊心大案”真相系列报道之一。2019年7月18日,日本网站使用“达州市房管局在原金蝶公司房产证上再次故意管理不善,隐藏巨大的职业秘密——金蝶公司“触目惊心大案”对达州市房管局在1998年和2010年四川金蝶实业有限公司产权登记中故意错误办理产权证这一客观事实进行了两次独家详细报道,引起网友极大关注。
有报道称,达州市房管局在1998年办理原金蝶公司房屋产权证时,从1994年的247.52平方米开始分户,其中两户面积分别为11.47平方米和16.03平方米。金蝶公司1995年建的11.47平方米和16.03平方米两个店不在其中,也没有经过认证,证明这一事实得到了政府和军方相关测绘图、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宗族图等相关资料的回答,无人能否认。
第二份报告指出,原金蝶公司“海逸影院”占用的楼层为住宅区7、8层,违反了开发商6层商业用房安置补偿协议的约定。开发商将住宅变为商业影院营业用房,房管局将住宅产权证变为商业产权证,将七、八层住宅楼变为六层商品房,系故意违法行为。
报道还指出,《拍卖公告》告知的“海逸影院夹层”不予拍卖,其夹层为8楼面积1513.71平方米的房屋。这些未售出的资产被侵占了。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没有人能改变这些客观事实。
根据原金蝶公司上访人员的反馈,他们再次向四川省委派驻达州督查组提交材料,举报达州部分官员在原金蝶公司案件中滥用职权,涉嫌包庇犯罪。视察组来访领导在收到材料时,再次明确表示重视。
从发布新闻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达州市房管局办理原金蝶公司产权证时,故意非法滥用职权的责任人仍逍遥法外,未得到任何处理。广大网友感到惊讶和质疑:达州相关职能部门为什么不查?是否房委会的涉案人员没有犯罪?还是达州市房管局涉案人员不敢查、查不到、查不透犯罪事实,涉及大量官员?
无论如何,中国法律绝不允许达州成为域外之地!在达州也是绝对不允许犯罪的,犯罪了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