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县
盖县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东接岫岩、庄河县,南接新津、富县,北接营口市、营口县,西接辽东湾。面积3118平方公里。有80,000,863人,多为汉族,满族、回族、朝鲜族、蒙古族、壮族。它分为10个镇、30个农村人民公社和5个国营农场,下辖520个生产大队。县人民政府位于盖州镇,距省会沈阳183公里。盖县东临群山,西临渤海。碧柳河、大清河、熊月河穿境而过。长途铁路和哈大公路纵贯南北。除高粱、玉米、水稻等农作物外,还生产苹果、柞蚕茧、棉花、鱼虾等。苹果在熊岳很有名。海岸线有60多公里长。
盖县,原名盖平县,为清朝康熙至明朝盖州卫三年间改置而设。据史书记载,建县,平果县建于汉代。盖州建立于金元明时期。“盖平”这个名字来源于两个历史地名“盖州”和“平果”的首字。1965年,经国务院决定更名为盖县。战国时期,颜开发辽河流域,盖县属辽东郡。秦统一六国后,仍属辽东郡。西汉和魏晋时期,在盖县北部设立文县,南部设立平果县,均属辽东郡管辖。东晋十六国时期的颜倩、前秦、后燕属于平州平果县。公元407年北燕建立后,盖县一度被高句丽人瓜分,建安城建置在建安县。唐高宗总章元年,建安太守府设在建安市。廖在建安城买下郴州,故盖县称州。晋朝改郴州为盖州。盖州路始建于元代,行署仍设在建安城。元世祖至元六年,熊岳、唐池合并为建安县。建安县自至元八年并入盖州。明洪武四年,废除元朝国家为护国,改称盖州为护国。第二年,一个新的城镇将被建造。清康熙三年,设盖平县,属奉天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12年,盖县被称为盖平县,属于奉天。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占领期间,仍属奉天盖平县。1945年“九三”胜利后,改平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辽南行署管辖。1946年6月,辽南行署将万福县并入万福庄。1946年冬至1947年春,盖县曾一度被国民党占领。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收复盖县。1948年10月,万福县撤销,并入盖县,隶属辽东省管辖。1954年,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盖县归属辽宁省。现在是营口市下辖的一个县。
图片:来自网络;本文数据为1982年统计数据。1992年11月3日,民政部批准撤销盖县,设立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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