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赔偿律师 北京拆迁律师:征地拆迁时这样取证 还怕拿不到满意补偿

栏目:娱乐 2021-09-21 15: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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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子能不能胜诉,要看“证据”。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问题在于用事实证明理性。没有事实,理性毫无价值。”这句话也说明了证据的重要性。

而且我们常说“打官司就是证据”,所以只要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和可靠的证据,打赢官司只是时间问题。因此,作为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之初就要注意收集证据,既可以避免违法拆迁,又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获得满意的补偿。下面凯诺律师将为您讲解征地拆迁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拆迁前期

保留土地证、房产证,并对房屋进行拍照、录像

到处都是,只要有拆迁的消息,往往就会传遍全城。此时被拆迁人不能坐以待毙,知道拆迁时通常需要各种权属证明、证件、证明。比如户口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等。,这必须收集好,而且越完整越好。万一以后发生非法征收或者想提高补偿,我们可以以这些文件为突破口。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方以各种理由索要这些证明,那么被征收人千万不要将原件混淆交给对方,必要时可以将复印件交给拆迁方,原件一定要保管好,以防被强拆丢失。

另外,对被征收房屋要拍照,对房屋要从不同角度进行拍照和录像,拍出来的照片一定要清晰。

二、在拆迁过程中

收集和保存拆迁公告等各类文件

被征收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征收时,会向被征收人和村集体张贴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公告、征收决定、征地批复或者出具一些相关文件。这些公告文件在获得被拆迁人满意的补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被拆迁人应在拆迁过程中及时对这些文件和公告进行拍照,并保留复印件。被拆迁人千万不要认为这些文件和公告对自己没用,看看就知道了。我们要知道,如果以后对代收方的代收行为有疑问,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文件找出他们的违法点。

但在实践中,征收方往往没有依法张贴拆迁公告或公布安置补偿方案。此时被拆迁人应及时行使自己唯一的权利,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各种拆迁文件作为维权的证据之一。

双方的谈话应该被记录下来

为了加快征迁工作,被征收方经常与被拆迁方进行多次谈判。此时,被征收人可以做必要的录音工作。如果他自己录不下来,就让家人帮忙录。重要的是要知道,录音和录像在将来维护被拆迁人的权利方面也起着很大的作用。

然后是签署的评估报告和拆迁协议等文件

在拆迁实施阶段,房屋评估报告和补偿协议最为重要。因此,如果您对评估报告不满意,建议向当地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或评估。

至于赔偿协议,如果赔偿内容不完整、不清楚、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及时寻求律师帮助。但如果两份文件都签了,就必须向征收方索要原件,尤其是拆迁协议的原件,而且必须有复印件在手,防止征收方以后违约或者不收账。

第三,在非法拆除和盗窃之后,

警报、照片和视频记录

在双方补偿未谈妥时,为了完成拆迁工作,征收方通常会采取强制拆迁、偷拆等极端手段来达到目的。此时被拆迁人应选择第一时间报警,保管好报警电话,同时记录声音,以便警方确定强拆的责任主体。

在此之前,用视频记录的方式清楚地记录下你房子的内外和周围的环境,并对环境和强拆后的房子进行拍照。要知道,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将是被拆迁人维权的有力证据。

收集证据只是我们维权的开始。如果我们想让证据发挥其价值,我们需要律师的帮助。因此,面对不法侵害,被拆迁人应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使用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切忌逃避,盲目选择不正当方式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