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日租房 泰州一房东因承租人在其出租房内实施违法活动受到处罚

栏目:历史 2021-09-21 14:43:58
分享到:

7月6日,牌楼中心派出所根据《出租屋治安管理条例》公布了对辖区内出租屋所有人蔡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究其原因,是蔡作为房屋出租人,未尽到治安保卫职责,致使出租屋内发生一起案件,扰乱了社会秩序。

经查:6月20日,排楼中心派出所民警在颜佳村检查出租屋时,发现湖北籍女子余某利用出租屋站在街头嫖娼。该余某因卖淫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店主蔡某也有所耳闻。虽然他知道余某租房是为了做违法的事情,但他还是为了收房租把房子租给了余某。

刚开始蔡刚被警察传唤到派出所的时候,他很抵触,认为是自己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别人以前做的事和自己无关。民警一一给蔡讲解了法律法规,蔡终于意识到作为房主,自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该法依据的是《房屋租赁治安管理条例》第九条

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的,责令限期办理,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处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出租人无合法有效证件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月租金3倍以下的罚款;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不制止、不报告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发生案件或者治安灾害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处月租金10倍以下的罚款。

警方提醒居民和朋友

公安机关应当在房屋出租前申请登记。房屋出租后,应带承租人到公安机关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登记,防止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租赁过程中,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达泰州由兴化三水园林论坛综合主办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