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4号
根据2021年5月27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授权:
文青山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超同志为平昌县林业局局长;
齐忠良同志为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同志为平昌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严同志为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昌平同志为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避免去:
王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大军同志平昌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唐军同志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白能国同志平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何同志为平昌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7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5号
2021年5月27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授权:
罗兴云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避免去:
郝江玲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永强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利民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侯军同志为平昌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杜华山同志是平昌县通州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7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6号
2021年5月27日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授权:
曾超峰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丽娟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继元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蓉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翔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避免去:
方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问春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汉林为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