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规模纳税人是喜事!让我们来看看商天则的财税小编。
小规模3%到1%的政策扩展
日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每月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税。3月23日,财政部税务管理司再次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应对疫情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小规模减3%减1%的优惠政策要延长!
文档焦点:
1.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的优惠政策下调1%,执行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
2.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1-3月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4月1日至12月31日,与其他省份一样,执行3%减1%的优惠政策。
总结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是45万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总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当期销售的不动产后,销售的货物、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别化税收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将根据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中,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3.小规模纳税人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选择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作为纳税期限。一旦选择,它们就不能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更改。
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述的其他个人,以一次性租金形式出租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对于按照现行规定应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则无需在当期预缴税款。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其纳税期限、本公告第五条等现行政策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出售房地产的个人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免征增值税。
7.小规模纳税人使用过金税号牌、税控号牌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可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或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赎回税务Ukey发票。
8.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同时废止。
既然最近出台了很多新政策,也即将出台,你是否有所怀疑?下面上天泽财税边肖整理几条大家关心的新规,帮助大家简单粗暴地理解:第一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标准提高后,销售额执行口径有变化吗?
第二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季度申报?
第三个问题:自然人出租房产,一次收几个月的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第四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还需要提前交税吗?
第五个问题: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房产的销售应如何适用兔子税政策?
那么,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呢?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识别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度应税销售额未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和新开业纳税人标准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不承认下列纳税人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个人2名。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单位3。选择按照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企业4。非企业单位。销售免税商品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同时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年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每年销售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的应税劳务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上。2.上述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纳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其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单位和不常有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由小规模纳税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