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辉 泉州首部实体法即将施行 为您揭秘它是怎样炼成的

栏目:生活 2021-11-26 0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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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我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海上丝绸之路古迹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为广泛宣传《条例》并推动其实施,27日,我市召开全市宣传贯彻动员大会。

市委副书记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周振平出席会议。

陈指出,《条例》的顺利颁布实施,是我市落实文化自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的务实举措。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要认识到做好海斯文物保护工作也是一项政治成果。通过保护文物,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宣传要到位,抓住重点进行有效宣传,人无所不知。落实到位,在做好项目建设的同时,保护好海斯历史遗迹;既要管理又要保护,合理利用;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整个城市都应该参与海斯历史遗迹的保护。海斯历史遗迹承载着灿烂的文明和悠久的文化,海斯历史遗迹的保护将造福子孙后代。要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弘扬海斯历史文化,推进“五个全州”建设。

会议由吕晶主持,周振平部署了具体的宣传贯彻工作。部分市直单位和县代表发表了意见。

《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址保护条例》即将实施,记者将为您揭秘——

我市第一部实体法是如何制定的

2016年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赴陕西省咸阳市学习保护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的经验和做法

配方过程

用公众期待的方法锁定海斯历史遗址

根据新《立法法》的相关规定,泉州地方立法的权限界定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址保护条例为何成为实体立法的首选?

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广州、深圳等积累了丰富立法经验的城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当地退伍军人建议,“立法项目的选择应尽可能遵循有效性、有效性和特色性的原则”。回到全荃后,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市民踊跃参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它收集了120多个立法项目提案。其中,“海斯历史遗址保护”是历史文化保护范畴内的第一个拟建项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泉州是历史上中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的重要起点。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遗迹众多,其中列入《世界遗产宣言》的海斯遗址占全国总数的近一半。2001年,我市启动“海上丝绸之路——泉州”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截至去年,包括泉州在内的海斯联合申请城市已增至9个,《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迹保护条例》被列为第一部实体法,无疑将使海斯文化历史遗迹保护更加全面、有效、科学、合理,同时也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

开元寺

写一篇文章或仔细而有思考地说话。

内容被修改了多达100次

看着已经形成的第一部实体法,回顾为之付出的努力,全程参与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印象非常深刻。《条例》的制定过程非常艰难。从今年4月的第一次审理到6月的第二次审理,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市人大常委会就邀请了市县政府相关部门、海斯文物古迹负责人、立法顾问和咨询专家,以及市民代表。举行了五次示范座谈会,讨论和修订了《条例》的内容、主要制度的设计和条款的表述等许多问题。"有数百个大大小小的修改."

在黄的印象中,争议最大的是历史遗迹的界定问题。当时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本条例所称的海斯历史遗址,应当是指文物、遗址等不可移动的文物;二是要包含历史文献、艺术品等可移动文物。在论证会上,持不同意见的双方针锋相对,各显神通,有时甚至争得面红耳赤,但最终达成共识——定义为不可移动文物。原因有三。一是文物界普遍认为“历史遗迹”是指“遗迹”等不可移动的文物;二是大部分可移动文物实际存在于“遗迹”中,即保存在不可移动文物中,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可移动文物;三是作为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内容要少而精,真正发挥立法保护作用。

虽然最终明确了保护对象是不可移动文物,但并没有完全否定相反的观点。黄告诉记者,《条例》第十八条还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抢救、收集、保护与历史遗迹有关的可移动文物,并移交文物行政部门。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或者根据收藏、保护、展示需要设立的专门博物馆。”

正是在这种不断的打磨中,一稿趋于成熟和完美。从起草到获得批准,历时长达一年之久,《条例》终于浮出水面。

社会声音

“愿意立法唤起更多人的保护意识”

“《条例》的颁布,对全州海斯历史遗址和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详细界定了保护对象,划定了保护范围,明确了奖惩责任等。,对推动全州珍贵的海斯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发挥了重大作用。”海斯世界遗产申报办公室工作人员、苗文文物保护管理处处长何梁震说。

何梁震对自己参与立法过程深有感触。整个研究和立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需要实地进行多次调查,与地方政府协调划定保护范围,平衡群众利益。综合各方面考虑,多次修改。梁震说,立法保护海斯历史遗迹是一项措施,最根本的是动员全民参与保护工作,包括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形成全民保护的良好氛围。“希望立法能唤起更多人保护海斯历史遗迹的意识,从长计议,最终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真武庙

“不要让海斯的历史在你后悔之前被毁掉。”

黄碧山是南安、全州和省人大代表。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九日山的保护和海斯申请世界遗产而奔波。

自1998年以来,黄碧山在各级人大会议上强烈呼吁保护九日山,并推动从法律法规上加强对海斯文物的保护。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碧山自始至终参与其中,从未间断。他在研究座谈会上提出了相关建议。“条例既要突出对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迹的保护,又要注重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既要体现政府的领导,又要发动群众参与,做好联合保障。”

黄碧山说,由于历史原因,许多海斯历史遗迹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希望《条例》的颁布能有效加强对文物完整性的保护,不要让更多的海斯历史遗迹在后悔之前被破坏。”

六圣塔

亮点解读

新发布的《泉州海上丝绸之路遗址保护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利用开放、法律责任、附则。哪些规定值得关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并针对海斯历史遗迹保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规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其中一些上级法律没有涵盖,成为条例的亮点。

破坏海斯历史遗迹的最高处罚是50万元

该负责人指出,《条例》明确了破坏海斯历史遗迹的各种行为及其法律责任,还规定政府对保护、管理、利用、捐赠海斯历史遗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做到奖惩分明。

例如,《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海斯历史遗迹及其保护设施、保护标志上张贴、涂抹、涂写,禁止在保护区内采石、采砂、采矿、建坟、毁林。第三十二条规定,海斯历史遗址保护管理责任人擅自修缮、迁移、重建或者拆除海斯历史遗址,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复非国有海斯历史遗迹可以获得补贴

修复一直是海斯历史遗迹保护的一大难题,一些海斯历史遗迹因未及时修复而经常遭到破坏。

该负责人指出,针对非国有海斯历史遗址修复难的问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保护管理责任人不具备修复有损毁危险的海斯历史遗址能力的,政府应当给予补助或者贷款贴息。等待帮助;对有修复能力而未能修复的,政府可以给予救助和修复,所需费用由保护管理负责人承担,也可以依法更换或购买。

划定范围,保护“外部”历史遗迹

“在文物保护中,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是一个难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市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有3811件,其中未被批准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近3000件,这类不可移动文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海斯历史遗迹。海斯的这种历史遗迹种类繁多,数量众多。然而,这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在《文物保护法》等现行上位法中没有明确、不清晰、不具体,导致这类历史遗址保护失败。

因此,《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海斯历史遗址,由所在地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划定并公布。同时,还要求“参照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做法,明确海斯此类历史遗迹的保护措施”。

“这是本次《条例》的重要制度设计之一,也是一大亮点。”相关负责人表示。

创新管理方法可以聘用文化安全人员

目前,许多海斯历史遗迹面临无人管理的问题,造成严重破坏。

《条例》总结了全州保护海斯历史遗址的经验,针对海斯历史遗址保护机构不足、管理人员缺乏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第六条中明确规定,对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海斯历史遗址,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和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并特别规定“对已经划定管理或者未经批准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海斯历史遗址,可以聘请文物保护者进行保护管理”。 负责人表示,这是对《条例》中上位法的补充,也是创新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