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初,该报收到读者举报称,上海黛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海融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沃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集团拆分的理财产品进行宣传销售,让投资者通过手机银行网银转账、银行柜面转账等交易,将资金转移至集团控股公司上海黛米今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于公众利益考虑,记者立即对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进行了深入的走访和调查。
2018年11月,记者联系到荣禄公司一位名叫雷的财务经理作为投资人。雷经理通过微信向记者发送了集团公司介绍、集团“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业务介绍、集团作为产品发行人在深圳原空航运交易中心的备案信息、《投资风险确认书》、投资者与沃茜公司、集团签订的《集团-投资咨询管理服务合同》等电子文件。记者从投资合同中发现,甲方为投资方,乙方为沃茜公司,丙方为黛米集团,收款方为黛米集团控股公司上海黛米今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线下合同涉嫌非法拆分
通过致电航空交易所客服,查询航空交易所官网,记者发现,黛米集团在航空交易所记录的产品信息为:黛米汽车金融租赁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一期产品;转让方:黛米集团;产品起息日为:2018年5月21日;产品有效期为2021年5月20日;初始投资金额为:20万;产品期限为:36个月;挂牌价格60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付款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但记者从雷经理的介绍以及投资人与集团签订的合同中发现,该产品被拆分为5万笔投资。以投资金额5-10万为例,3个月期限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6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2%,12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5%,18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8%,24个月对应的年化收益率为7%。
HKEx客服告诉记者:HKEx只为发行人产品的发行提供注册服务。至于发行人和受托人如何销售产品,以及投资者资金的流向和最终用途,HKEx并不知情。记者通过查询“清算联席办31号文件”,发现针对以下4起涉嫌黄金交易所违规行为出台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一是涉嫌将权益拆分为等额股份公开发行;二是突破变相持股总人数不得超过200人的规定;三是涉嫌宣传;四是涉嫌擅自从事应当经国务院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金融产品交易。记者通过致电航空运输交易所客服,查询黛米集团在航空运输交易所备案的产品信息,发现航空运输交易所并未对黛米集团上市的理财产品进行宣传销售,而是通过其关联公司公开宣传销售了5万款理财产品。
对于黛米集团的分拆产品,在利用关联公司为公众募集资金之前,已经被媒体曝光。据称,在互金专项整治下,监管严查私募拆分、违规转让私募产品收益权,黛米集团旗下业务之一的互金板块,以及上海金美道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线上平台——“金美道”仍逆风而上。其现金管理流动产品“天米”年化收益高达8.2%,产品吸收的资金通过“上海米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委托投资“天米专用资产”
虚假宣传经处罚后不改
从雷经理发给记者的关于集团旗下业务之一支付业务“上海米富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支付”的宣传资料中,发现“支付”与“网”合作。据记者调查核实,“钱宝网”早在2017年12月就已被南京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宣传资料涉嫌虚假宣传。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先例。通过致电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中,早在2016年9月就有对米宝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因米宝财富在官网“会员中心-客户声音”版块,使用购买理财产品后盈利客户的形象进行推荐和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详见嘉实建安子楚第140201610256号
关联公司公开销售控股公司的集合
2019年1月3日,记者走访位于上海市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1002室的沃前公司营业场所,发现公司前台墙上写着“沃前投资”“强力资本”字样。前台客服了解到记者想了解集团的产品,给了记者一个大概的手机号码,并告诉记者:沃前公司和强轩资本是关联公司,张一直是沃前公司的董事,对产品很熟悉。记者致电张先生后,张先生立即告诉记者:黛米集团很大,旗下有几十家分公司。他只负责资产端的业务,对销售端不是很清楚,他说销售端的业务经理会联系记者。下午,记者接到一位名叫褚的经理的电话,她自我介绍是集团的一员。具体产品为5万个投资项目,期限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一年的年化收入是10%。她主动添加了记者的微信,并把自己的名片发到记者的微信上。从名片上,记者发现褚经理是沃前公司的团队总监。随后记者按照褚经理名片上显示的地址,前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9室的沃前公司另一间办公室。沃茜公司褚经理向记者介绍集团的情况,与荣禄公司雷经理基本相同。褚经理还告诉记者,荣禄公司和沃前公司都属于黛米集团,沃前公司的老板是刘金龙。记者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黛米集团的法人也是刘金龙。
投资方与黛米集团签订的合同收款方为:上海黛米今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记者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收款方为黛米集团控股公司,法人为刘金龙。沃茜公司前台背景墙标注的强轩资本法人也是刘金龙。强轩资本的两大股东为刘金龙和陈留良,他们也是沃前公司的法人。可见,沃茜公司作为黛米集团理财产品的卖家,与黛米集团关系密切。然而,作为黛米集团产品的另一卖家,荣禄公司也与黛米集团关系密切。荣禄公司的法人是朱,股东是高睿。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高睿现为集团和强轩资本关联公司的法人,朱也是强轩资本关联公司的法人。同时,这一信息也印证了张先生之前告诉记者的话:黛米集团规模很大,旗下有几十家分公司。
记者从荣荣公司雷经理赠送的《集团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宣传资料中发现,资金用途注明为: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第一还款来源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归还;第二还款来源为:集团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如虹桥新能源汽车大型充电站及国家电网补贴的营业收入、4S店营业收入;风险控制措施如下:1。集团公司承诺无条件回购;2.资本账户的共同管理。但记者从航空交易所为投资者发布的《投资风险提示》中发现,融资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或其他经营需要。
2019年1月7日,记者来到上海市峨山路505号东方春意大厦6楼进行采访。记者向前台出示身份后,集团的一名员工告诉记者,集团的CEO将接待记者,理由是负责业务的陈先生正在回公司的路上。然而,从CEO办公室,一位没有穿正装的女士告诉记者,领导今天不在,记者应该停止在这里等待浪费时间,停止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向之前收到的员工提交了采访提纲。该员工告诉记者,他来公司时会交给陈先生,陈先生会打电话给记者,回答采访提纲上的相关问题。遗憾的是,截至发稿时,米宝集团并未回复相关问题。
针对黛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相关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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