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河南省安阳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杨善秀,是一位“假装诚信”的大师。1998年4月1日,被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此案在省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杨善秀,1945年8月30日出生于河南省南乐县城关镇,1963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任共青团安阳市委副书记、书记,1994年3月任安阳市副市长、副书记、市长。
安阳位于河南省最北部,是豫、晋、冀三省交界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安阳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甲骨文发现地、周易发源地。中国大运河中有两处世界文化遗产,殷墟和渭河华县段。
杨善秀也是一个“装贱”的高手。在公开场合,他说话大义凛然,大声疾呼反对腐败,成为一名好官员。他和一个农民在田里的照片挂在他的办公室里,暗示他和农民一起受苦。他的客厅正前方是一副横幅:“贤者精神如竹,天下物产清如兰”,象征着自己的兰花品质。
他公开承诺:作为一个贫苦农民的儿子,我受党和人民的培养,考上大学,成为一名领导干部,我要用我的力量为安阳人民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
1996年8月18日,时任安阳纺织工业公司经理的胡向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其向安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善秀行贿的事实。
1997年8月4日,涉嫌受贿罪的杨善秀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侦查终结后,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向指定管辖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998年2月27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1991年至1996年,被告人杨善秀利用担任安阳市副市长、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和受托人谋取利益,先后2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1.8万元、美元3300元,盗窃的空摩托车、摩托车等赃物价值人民币21620元。
1998年4月1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善秀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