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成都市丽都区周晓花745元在网上购买了10桶“5L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到货后发现食用油原料既不是有机,也不是有机食品认证,对生产厂家浙江雪利华食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9月25日,皮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本案中,雪梨华公司未对涉案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淘宝宣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诈骗罪,判处雪丽华公司赔偿周晓三倍2235元。
消费者
我买了有机食用油,但是没有有机认证
周晓在皮都区工作。今年5月7日,周晓花745元在网上购买了10桶“5L非转基因绿色有机”菜籽油。
“当时想回宜宾老家,就想给亲戚朋友买点东西,专门为‘有机’二字买的。”周晓说,这是一种叫“雅王牌”的菜籽油,在网页标题中标注为“非转基因、绿色、有机”食用油。
给朋友食用油后,朋友提醒他买的油不是有机的。
“朋友告诉我,有机产品会有绿色标志。”周晓说,他仔细检查了产品的外包装和油桶。油桶外包装标明加工原料为“普通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原料不是有机的,上面也没有绿色有机食品认证。
有机产品标志
“你有视频和照片证明你的原材料是有机的。不,你必须有证据,也就是相关部门的认证。”白小姐说,豆油和植物油都是大宗商品,原料需要大规模种植。国内几乎没有大型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除非你认证几百公斤,或者几亩地,这还是有可能的。”
白小姐说,虽然过错在于公司经营,但厂家不可能推卸责任,所以根据法院判决,赔偿2235元。
法院
制造商构成欺诈,并赔偿消费者三倍
9月25日,皮都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显示根据2015年8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修订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有机产品,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认证。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
法院认为,本案中,雪利华公司未对涉案产品进行有机产品认证,与淘宝声称的“有机食用油”不符,构成欺诈。
在对学丽华公司的采访中,页面标题只提到了“有机”二字,细节处的介绍却只字未提。该负责人表示:“厂家在页面中宣传了有机,不管是一个还是多个,不管是不是醒目,只要有机信息告知准确,产品不是有机的,都可以认为是欺诈。”
据了解,庭审中,周晓主动放弃了薛丽华公司退还货款745元、承担损失时间及诉讼费6000元的诉讼请求,故判薛丽华公司赔偿周晓三倍2235元。
对于雪丽华公司称周晓不是用于日常消费,而是用于盈利,属于“职业造假者”的说法,法院认为,雪丽华公司仅提供了周晓购买其他产品起诉其他法院后其他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和裁定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周晓购买的涉案产品不是用于日常消费。因此,雪丽华公司的这一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受理。
红星新闻记者钟美兰图片由被申请人提供
编辑杨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