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政府公布最新文件
一项关乎313万秦皇岛人民生命的重大计划
欢迎全面实施
秦皇岛的这些不合理收费
都将停止!清理取消!
具体项目和实施时间
他们都很清楚
工作目标
秦皇岛市
2021年12月底前完全取消
供水、供电、供气和供热行业
不合理的收费!
01
全面清洁
供水线路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关联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名称相近的开户费,如接水费、增容费、安装费,以及启闭费、竣工检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挂钩费、水钻工程费、会议费、图纸费等类似工程费用。
02
全面清洁
电源链路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安装工程公司在电报安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补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质损耗测试费、高压电缆冲击波测试费、低压电缆测试费、低压计量测试费、变压器测试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测试费、交换站代收费、试运行费等类似名义费用。
03
全面清洁
供气环节
取消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的燃气企业收费项目,包括:
与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提能增能成本相关;
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红线区域的连接接驳费、开通费、布线费、切线费、吹扫费、辐射费等施工及验收接入费用;
从建筑区划红线到燃气表的设施维修和保养以及更换过期表的相关费用。
严禁收取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无关或已计入工程安装成本的费用,包括开户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风费、点火费等类似项目。
04
全面清洁
加热环节
严禁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依法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计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单独向用户收取。
05
全面清洁
其他类型的费用
严禁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者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检定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存在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定费用,并为用户免费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
禁止向用户收取水、电、暖计量器具费。
任何单位收取水、电、暖费用时,严禁向用户加收费用。
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网的建设、安装、改造、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向用户收取。
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管道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计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买受人单独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交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施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营维护费用计入企业运营成本。
实施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自查自纠。对于行业内县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收费,以及接入工程费、计量装置检定费等相关收费,逐一摸清底数,找出问题,重点整改。
如无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需督促企业在2021年7月底前全部取消;8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
清洁和补救阶段
2021年8月1日后,发现仍存在无政策依据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改变收费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理顺规范阶段
规范经营性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暖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应当通过物业服务费、租金或者公共收入解决,不得以水、电、暖费用为依据收取服务费。
在企业设施产权向最终用户家电分界点之前,为满足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应内容清晰、标识清晰,不得强制服务或捆绑收费。
好政策
严格监督和执行缺一不可!
方案指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指导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不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明确取消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或者变相收费,滥用职权排除、限制竞争等。,要严格依法依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