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企业是指在成长初期具有良好业绩、发展潜力和培育价值,通过培育促进自身健康成长,最终成为行业或区域内“巨人”的专业化、特殊化、新型化小企业。专精新锐小巨人企业是专精新锐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市场细分、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专业的政策服务平台华夏泰科边肖,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来表彰条件和奖励,希望有所帮助。
一、专事专项新小巨人奖励资金
1.资金支持:每户一次性奖励300-1000万元。
2.荣誉资格:颁发“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3.政策帮扶:聚焦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是“一企一策”,如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支持、融资增信等。
4.政策支持:聚焦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项培训。
5.企业人才:有专门的校园和社会招聘渠道,人才优先培养。
6.企业推广:提高企业资质和荣誉,提升企业品牌和产品推广等。
7.企业发展:后期出现了对企业金融服务的倾斜,增强了企业在金融市场的融资吸引力。后期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上有政策倾向。
第二,专攻特殊新巨头的应用领域
1.专、特、新巨头企业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个基地”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2、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确定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属于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的相关产品。
3.或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短板”产品。
4、或属于国家、省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等领域。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认定条件
专精特小巨人认定的必要条件;
1、已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的规定。
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和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发展战略:
长期专注并深度介入产业链中的某个环节或产品,可以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及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领域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持续创新能力:
在研发设计、制造、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显著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
企业重视和实施长远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推荐:
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近三年发生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
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严重失信行为的。
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特殊条件:
1.经济利益:
去年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
或者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并且细分的市场份额位于全省前三。
3.创新能力:
近两年,企业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截至报告年度最后一年末,拥有与主要产品及以上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企业自建R&D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R&D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需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
R&D的设计、制造和供应链管理至少有一项核心业务得到信息系统的支持。
4.经营管理。
企业拥有完整、精细的管理计划,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实施系统的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的业绩,拥有自己的品牌。
企业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或者产品应当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评价指标
认定企业已准备好材料,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初步核实,并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最终评审。初步核实指标的指标类别:
1.有4个必要的指标,都是不可或缺的:
注册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在当地省市获得专业化、新颖性称号的企业优先,参评企业需未获得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前3名。
企业三年内无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共有10个可选指标,其中至少有6个符合: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及以上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
近2年企业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R&D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该企业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特殊称号。
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按照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生产,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拥有自己的品牌。
信息系统至少支持一项核心业务。
动词 专门研究特殊新小巨人的申请材料
1、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填报:企业通过“专新”中小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在线填报上传相关材料。
3.纸质资料提交:企业网上填写后提交纸质资料,电子版现场复印。纸质资料包含以下内容,请按顺序粘贴成册,并制作成一式三份:
l必需选项:
掩护。
附件2:2021年专、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
营业执照复印件。
l可选:比较10个可选指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和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
市场份额或主导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
R&D人员名单、社保缴纳证明、R&D人员社保缴纳记录。
特殊职称的证明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的产品实施标准或证书。
商标注册证。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持相关说明和支持材料。
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和荣誉证书。
4.提交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应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应提交给当地验收部门。同时,请携带电子资料进行现场复印。
第六,专精特新巨头申报奖励
1.支持对象
中央安排奖补资金引导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支持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聚焦“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从公认的专业化、新颖化的“小巨人”企业中择优选择。二是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遴选,每批次各省自主确定平台不超过3个。上述企业和平台必须满足的条件见附件。
2.支持内容
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以下任务:一是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动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锻长板”;二是协同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合作产业链上下游,支持产业链补充延伸链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三是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将业务系统迁移到云端,通过工业设计推动品质提升和品牌创建。此外,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
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指导、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云应用和工业设计服务。其中,要为重点“小巨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
组织实施
3.分配奖励资金
两部门批复《实施方案》后,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议,在批复当年和1年、2年实施期届满时,按程序安排奖补资金,分件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根据《实施方案》和本地区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际情况,确定资金分配方案,避免简单分配。根据直管资金管理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在收到中央直管资金指标后30日内将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同时抄报财政部地方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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