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的骄傲,但离婚后,父亲带着抚养权和抚养权把3岁的儿子卖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公安机关救出男孩后,他和母亲住在一起。该男子出狱后,从未支付过任何子女抚养费。
近日,孩子母亲起诉,要求变更男方抚养权,由自己抚养。了解情况后,山东省巨野县检察院对孩子的母亲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帮助,不仅帮助她改变了抚养权和抚养权,还帮助孩子申请司法救助,每学期争取减免部分学费,补贴国家贫困生每年1000元。
当事人的亲属发来横幅表示感谢
离婚后,男孩被父亲卖掉,母亲要求改变监护权
事情得从两个月前说起。今年6月,巨野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巨野县法院凤凰法庭讨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建设问题时,了解到一起案件:原告田某某起诉被告徐某某变更抚养权,原告抚养两个婚生儿子,被告支付抚养费。
经深入了解,得知田某某与徐某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2年10月,两人被法院判决离婚,女孩与田某某同居,男孩与徐某某同居。判决生效后,许怠于履行监护职责。2012年10月,他把男孩卖给了河北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男孩救出,回来与田某某同住。徐某某因构成犯罪被判刑,男孩一直与田某某同居。刑满释放后,徐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
田某某离婚后回到山东省运城县,带着孩子重新组建家庭。现任丈夫虽然还有一个亲生女儿,但他真的很爱孩子,愿意和田某某一起抚养。于是田某某起诉法院,申请变更徐某某的抚养权。但是,他们两个都是老实的农民,需要养三个孩子,而且日子不好过。而且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匮乏,急需法律帮助。
检察机关为检察机关变更抚养权和监护权提供全面协助和支持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不禁为男孩的遭遇感到心疼。为了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帮助孩子母亲的爱心家庭,检察官立即联系了田某某,告诉她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会全力支持她。了解后,田非常感谢检察院,并要求检察院提供法律帮助,支持她起诉变更抚养权。
“我们向医院领导汇报情况后,得到了大力支持和肯定,要求我们帮助田某某迅速及时解决困难。”检察官说。
2020年6月17日上午,办案检察官向巨野县人民法院凤凰法庭递交了支持起诉书。立即派出人员出庭支持和参与调解工作。
在检察官和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迅速达成调解意向:变更男孩抚养权归原告田某某所有;徐某某每年缴纳维修费1万元。同日下午,巨野县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调解书。
因许将年仅三岁的亲生儿子出卖,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巨野县检察院在支持田某某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同时,告知田某某及男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 他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徐某某对男孩的抚养权,检察机关仍将给予坚定的支持和帮助。
6月30日,经过慎重考虑,田某某、男孩及其家人准备依法提起撤销徐某某抚养权的诉讼,并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巨野县检察院再次发出支持起诉书,田某某当庭提起诉讼。8月6日,巨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徐对该男童的监护,指定田为其监护人。
与当事人的亲属交谈
争取司法救助、贫困生资助、减免学费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变更抚养权和抚养权后,检察院对男孩家庭的帮助并没有停止。为了得到更多的帮助,办案检察官前往男孩所在学校与校长进行座谈,介绍了男孩的具体情况,并要求校长尽最大努力给予关心和帮助,为男孩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有效保护他不受伤害。校长说他会加倍关心和照顾他。以后每学期他会减免一些男生的学费,争取国家贫困生资助男生每年报1000元。
鉴于男孩的特殊经历和实际社会困难,巨野县检察院为男孩申请司法救助,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
“下一步,我们未检部门将以此为契机,从零开始,积极联系教育、民政、团委、关工委、法院等部门,共同提供心理疏导、关爱帮教,让他放下心理包袱。消除心理阴影,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