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4万名村干部被清除 中国式“村霸治村”背后的选举有何漏洞

栏目:国际 2021-09-25 1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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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石凤刚征地拆迁获利5.8亿元,被村民称为“土皇帝”。2020年9月,石凤刚被判处无期徒刑。

“村霸治村”的终结

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村霸正在被分批铲除。

11月13日,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央政法委安建”发布文章《全面打击村霸,4.17万村干部撤队》。据透露,截至10月底,全国农村地区已有1,175个与黑人有关的组织被摧毁。依法严惩“村霸”3727人,追究刑事责任、有“村霸”、涉黑涉恶村干部4.17万人。

“村霸”是农村一些流氓恶势力的通俗称呼。长期以来,“村霸”通过贿赂、恐吓等手段成为村官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存在于基层的村干部,背后隐藏着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村支书获利高达5.8亿元;有的村支书想在警察面前活埋别人;有的村主任让村民有喜事时给她告白,否则会收到她送的花圈,在村里的大喇叭上被她的名字侮辱...

目前,许多被一扫而空的村霸案件已经进入审判程序或被判刑。从涉及的情况来看,村霸一般控制基层政权;农村资源垄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利用家族和宗族势力在乡村横行。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他和他的团队进行的相关研究以及一些官方公开报道的案例来看,被清剿的村霸基本都是股票,最初的形成时间大多发生在10多年前甚至20多年前。近年来,新的村霸很少见。“过去村霸频繁出现的原因,主要与当时农村相对较大的灰色经济带和基层治理相对开放的政治环境有关。两方面的结合,为村霸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图片来源新华社

掌握基层政权长达37年

山东省邹平市魏桥镇魏桥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被逮捕一年零两个月后,迎来一审判决。

11月28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对张等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犯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骗取贷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邹平市魏桥镇是重要的工业重镇,入选“2019年中国综合实力百强镇”,排名第395位。魏桥村是镇政府所在地,民营经济活跃。村里有500多户2000多名村民。

魏桥多位受访村民表示,张1958年出生于该村,父亲是一名老村支书,张不喜欢读书,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他于1997年加入村委会,最初担任村委会成员。2003年至2017年,他连续14年担任村支部书记。大选中,张公开拉票,还专门买了一些手机给那些为他拉票的人用来拉票,不投他票的人就会遭到报复。

村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1年4月,村里有五六百人没有投票给张。年底村里分剑鱼、海带等年货时,张说是自己掏钱买的,所以没有寄给不投他票的村民。"但后来这些费用与村委会的账目挂钩."

有村民说,有些村民在孩子从部队毕业或外地上学后回村定居时,没有选择张,张也没有平白给一枚邮票。这些村民向镇政府举报没有用,只好挂户口。直到2014年,在新任村主任的坚持下,这些人才陆续落户。

张控制了基层政权后,还把一些村干部赶出了村委会办公楼。在担任村党委书记期间担任村主任的程传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被排除在外是因为他经常对张提出异议。2014年,张将魏桥村委会一分为二。张带领几个人到村委会新办公楼上班,而程传兵和一些村干部则被赶到老村委会的瓦房里上班。三年后,双方互不理睬,阻碍了村委会的正常工作。

这样的“村霸”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并不少见。1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分析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石凤刚案:2010年,石凤刚任村主任,期间因伪造材料违规。聚会;2013年通过拉票贿选当选新庄村党委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石凤刚当上最高领导人后,立即更换了村里的“两委”,把亲信安插在村里的重要岗位上。“两委”部分村委成员选择辞职,是因为无法理解石凤刚的独断专行。

为了维护“家族统治”,石凤刚让儿子石洋顺利接任,通过各种手段安排大学刚毕业的石洋加入党组织,并安置他为村“两委”成员,通过拉票、行贿等方式,使石洋当选为丰台区人大代表。一位前村委会工作人员说:“石凤刚买了几十台录音机,对村民进行监控。知道真相的村民中,没有人敢说他不好,因为他不知道哪一句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

“中央政法委安建”在上述透露,已查处“村霸”干预基层选举案件826起,其中,担任基层政权时间最长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何坤镇和平村原党支部书记韩在村里横行37年。

被查处的“村霸”中,有762人在家族宗族势力的支持下横行无忌。安徽省淮南市三河镇西洼村原村主任吴华豪,以吴氏宗族为纽带,聚集宗族恶势力,勒索辖区企业,强占工程项目,把持基层政权20年。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成认为,“村霸”代表的是宗族集团和黑社会集团的利益,视村为自己的私人领地,当事人各不相同。

《农民日报》曾刊文《村霸王形成的原因及解决方案》,称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发展,村民自治的内涵逐渐被界定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政务公开”,即“四个民主、两个公开”。但在实践中,村民民主选举可能被一些“村霸”利用。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过去普遍滋生村霸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选举制度存在漏洞,导致一些村霸成为村干部。村民选举是我国的一项基层民主政治,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农村地区的贿赂、选举暴力、家族宗族控制、恶势力渗透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卢认为,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很多农村开始走海路选拔村干部。这种规定比较灵活,但实践中缺乏配套制度,比较粗糙。在这种背景下,基层党委政府对村集体的控制变得相对薄弱,尤其是在城郊村、城中村以及一些矿产资源丰富的村庄等。村干部之间的竞争很激烈。一些家族势力大,以前做过一些生意的村民,经常利用自己的家庭和经济优势,通过贿赂或恐吓的手段成为村干部。因此,村霸的出现与当时基层治理相对开放的政治环境密切相关。

2010年,山东邹平魏桥村村民刘庆彬以每年25万元的租金,将村公交场站租了15年。两年多后,时任村支书的张以合同是刘伪造的为由,将他赶了出去。刘庆彬指了指场地。周群峰摄影

“当地皇帝”在土地上发了大财

鲁分析,村霸的频繁出现也与农村的灰色经济带有关,这与特定的历史时期有关。

改革开放后,农村社会也处于转型期。长期以来,基层经济秩序混乱,相关法律法规薄弱,监管不到位,存在诸多灰色地带。比如在土地开发利用方面,过去村庄的自治性很强,政府不干预或干预少,相当于房地产公司与村级组织直接对接。在这种背景下,许多村霸在从土地中获取巨大利润的同时,经常实施暴力征地和故意伤害。

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西部等大部分贫困地区基本没有村霸。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无利可图。村霸一般出现在一些经济活跃的地区,如城郊村、城中村或矿产资源丰富的地方。

有受访者表示,村霸一般被认为是“土皇帝”,有两层含义:一是垄断村里的权力后,无人敢惹;第二,在地价上涨的背景下,他们通过一些非法手段在土地上发了大财。

魏桥村村民刘庆彬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村办企业魏桥集团原计划在村里一块约12亩的土地上建设公交站,但没有得到交通部门的批准,导致该站点常年闲置。2010年10月,他与魏桥集团签订租赁合同,为其酒类批发业务租赁沿街一栋楼、厂房内20间房屋及预制场地。

根据刘庆彬出具的租赁合同,年租金25万元,租期15年。盖有时任魏桥集团董事长、魏桥村主任程传兵的印章。程传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网站对外出租时,魏桥集团先公示,再招标。整个程序公开透明,租赁合同真实有效。

说,2013年4月4日,就在租赁合同执行两年多后,时任村党委书记张以村委会的名义强行收回了承包权。“我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张坚持说是我伪造的。他还断水断电,强行把我赶走。”

《中国新闻周刊》发现,张的家族产业涵盖魏桥村的造纸工业、煤场、酒店等领域。许多村民称,张石雪非法占用土地后,有许多商业项目。村民魏丽君说,村里建了一个净水服务站,需要三分土地。然而,张在村里占用了约50亩耕地用于经营。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新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石凤刚,也是名副其实的“土霸”。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石凤刚以防火为名,将村西侧几十亩林地改造成私家花园,修建亭台楼阁,挖人工湖,建蔬菜大棚,供私人享用,还把整个山头变成了自己的后花园。石凤刚通过断水断电、门前挖沟、收取过高的环卫费等手段,强迫村里租地的村民将土地车间等资产低价转让给自己。其中一位70多岁的村民,面对围堵和压榨,焦虑又愤怒。他突发脑溢血瘫在院子里,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低价抢走他的土地。

经查,石凤刚在征地拆迁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共计5.8亿元。石凤刚就像村里的“土皇帝”,他的妻子被村民称为“太后”。石凤刚在村里有一套豪宅,面积20多亩,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这座宫殿般的豪宅里有700多万现金和30多公斤重的金条。衣帽间里奢侈品琳琅满目,高档烟酒充斥仓库,KTV、游泳池等娱乐健身设施一应俱全。

该案办案人表示:“石凤刚是典型的两面派。他平日里穿着朴素的衣服,但他府邸的雕花衣柜里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貂皮大衣;开着村委会的帕萨特轿车,却有20多辆豪车停在豪宅的停车场;村委会办公室简单朴素,但在个人书房里,名人字画随处堆积,各种名贵手工艺品摆满了书柜。”

“村霸治村”成了“法外之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腐败总局第三局原局长孙忠诚曾总结出“村霸”的四个典型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过去,农村纠纷调节机制失衡,村庄治理缺乏规范,也是村霸变大的原因之一。村民之间的纠纷一般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解决。但是,很多村里的这些机构不愿意也不敢去处理问题,以至于纠纷双方都依靠各自势力的大小来解决,无形中让村霸占上风。另外,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所以农村公共权力薄弱,缺乏竞争力。部分村基本没有规范的约束制度,公开透明、监督机制不力。

“村霸治村”让农村成为“法外之地”,很多村霸公然做出一些嚣张的举动。魏桥村很多村民说,张石雪因为目不识丁、法盲、无赖,被称为“三盲村霸”。大约10年前,张等人在村委会“烧书”“剁村主任”,至今仍让村民记忆犹新。

魏桥的多名村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每年春节前,村委会都会公示一年的所有收支情况。当张成为村党委书记的时候,有很多不清楚的账目。很多村民不喜欢他在村里搞的乱七八糟,张也越来越反对村里公开户口的做法。2011年1月19日,村委会会计正准备将村委会2010年的收支明细向全体村民公布。张的儿子张帅和养子带领几十名外籍社工,手持长刀、撬棍等。进了村委会,见人就打。"张还当众抢烧了村委会的两本书."

时任村主任的程传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他听到这个消息时,发现账本和公章不见了,他立即报警。时任派出所所长的李某某带着七八名民警前往现场。当警察到达现场时,他们发现张已经喝醉了,但没有采取措施阻止暴行。这次事件中,程传兵头部被打得鲜血直流,当时的8组组长程文昌和当时的魏桥村9组组长魏立军也受了伤。

魏立军回忆,张曾公开表示派出所是他儿子开的,他就是王法。“言下之意是派出所是他家开的,他不怕村民报警。”

2017年,张石雪在魏桥村大选中落败。2019年9月25日晚,滨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向社会征集张黑恶团伙线索的通告》。2020年10月26日至28日,邹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张参与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

魏丽君作为原告和被害人出庭。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检方指控张、其子张帅和养子等16名被告人,他们参与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侵占集体财产等多项犯罪。庭审中,张否认所有指控,否认自己是张的养子

没有法治理念,村霸莽撞行事并不少见。拘留、私刑甚至活埋也时有发生。2017年1月25日,发布了桂林灵川县九五镇原村支书梁一案的报道。报道称,周某的丈夫将梁某的妻子逼死,周某并未向梁某支付全部赔偿金。后来,梁通知儿子等人押走周。2016年12月20日晚,周被梁的儿子带到梁妻子的坟前。梁的儿子在墓前挖了一个坑,梁的家人想把周推进坑里活埋。接到报警后,赶到的警察上前制止。由于梁的家人寡不敌众,警察不得不跳进坑里保护周。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县政府派出130多名警察去营救周。同年7月26日,梁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孟玲芬,河北省定州市大辛庄镇全秋二村原村主任,被称为“最牛村主任”。2016年5月,赵岩都市报援引该案专案组负责人的话说,孟玲芬在基层的恶行令人震惊。曾经有一个村民家庭,不给孟玲芬钱。婚礼当天,村民家居然收到了孟玲芬送到门口的花圈。不仅如此,孟还用村里的大喇叭吸大街。2016年8月22日,孟玲芬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新华社曾发文引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话称,“村霸”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往往是因为“上面有人”。被压迫的村民敢怒不敢言,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查处受阻,难以治理。上级长期监管失控,有的甚至充当“保护伞”,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规的趋势。

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显示,在石凤刚案涉事的“保护伞”干部中,不仅有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的最高行政级别是副部级。丰台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李表示,镇党委忽视了对村“两委”的管理,一些乡镇党委甚至对村里所谓的“狠人”“能人”视而不见。正是这种纵容,导致了像石凤刚这样的农村基层领导不断做大做强,甚至变成了恶势力。

9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凤刚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15罪分别判处石凤刚、石洋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石凤刚等人提起上诉。10月30日,北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改变土壤

“过去村霸数量多,导致形成历史存量问题,长期未能解决。”郑风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说明过去过于强调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模式需要改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郑风田解释说,片面强调自治会导致所有国家出现一些问题。过去我国农村欺凌现象屡禁不止,说明过去在过于强调自治的背景下,对村干部的约束力不够。现在通过出台一些新的规定和文件,法治的基础得到了加强;德治就是施加一些道德上的说服和启发。比如农村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和有威望的村民可以成立道德委员会,村民之间发生一些矛盾纠纷。他们的调解将发挥积极作用。

他认为,处理村霸问题,必须从过去强调经济发展的乡村治理,转变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打破宗族势力,创新乡村习俗和观念,铲除乡村土匪、村霸产生的土壤。

空为了财富而获得土地的地方也受到了压缩。陆介绍,现在土地由政府征收,然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交给房地产公司。村干部失去土地话语权后,很难再赚到土地钱。

此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机制大幅调整,对候选人限制较多,基层选举规范化程度大幅提升。比如规定竞选村干部时,被刑事处罚的人要被剥夺一票。大选期间,很多地方也制定了相关规定。在一些地方,为了杜绝贿赂,规定赠送香烟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这些规定相当于设置了一些门槛,限制和杜绝了那些“潜在的村霸”参选。

有学者认为,监督缺失也是导致村干部“村霸”横行乡里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地方探索将监督壁垒下沉到村级组织,在乡镇、村设立监督机构,打通监督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以脱贫攻坚领域出现的“村霸”为例,安徽省纪委专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专项整治中注意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通知》,建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报告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深入排查腐败隐患问题。

中央各级部门也不断发声,对村霸采取高压态势。2017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惩治“村夫”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夫”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突出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强调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倡廉、基层“放飞苍蝇”相结合,扫黑除恶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严惩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和邪教组织,坚决清理已受刑事处罚、有村霸等问题、涉恶涉邪教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