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西南地区地形复杂,文明程度较晚,少数民族聚集和推...所谓“天高皇帝远”,其社会管理、区域治理等问题一直是历代统治者最为头疼的问题。
明朝时,中央政府开始实行一项名为“改土归流”的政策。这一政策对当时西南地区的社会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当地少数民族的统治,使中国这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繁荣。
从明代中期开始,就逐步推行。土司制度最早实行,从唐宋元时期开始缓慢发展。其主要内容是管理少数民族,同时同意他们的首领世袭制,并授予首领官职,“以官治民”,然后首领再管理自己的下属。朝廷直接领导各族首领,对整个家族实行间接统治。
这种想法类似于现在的少数民族自治。但当时信息闭塞,战争频发,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西南地区很多土司家族认为天高皇帝远,不在乎朝廷的统治。因为能享受军旅生活,经常争权夺利,甚至自相残杀,中国西南地区变得越来越混乱。
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政府也意识到了土司制度带来的弊端。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土司制度逐渐被废除,酋长世袭制被废除。专门为他们设置了各级行政级别,并派遣有一定任用期的官员管理。这些官员被称为“流动官员”,因为他们很长时间没有被中央政府派遣。
这样,政府就可以通过流动的官员直接控制西南地区的民族部落。此外,官位是流动的,每个官员都有固定的任期,这使得很难形成家庭关系,更有利于边境地区的统治。但是到了明朝,在这次改革之初,政策执行的比较宽松。
比如嘉靖五年,兵部接到消息,四川芒布地方官甘肃、甘肃兄弟去世,无人继承。直到那时,地方官员才设立了地方法官。所以,当时只有当地方土司没有继承人,土司因为犯罪被革职,或者内部战争平定,地方土司制度才会被废除,土司应该由中央政府设立和管理。
所以明朝改土归流的做法其实是断断续续的。直到清朝雍正时期,土地才改归流。与明朝温和的做法相比,清朝采取了强制性的做法。
与明朝政府相比,清政府不仅注重政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革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制度和人文历史。它加强了中央集权,促进了西南民族的融合,对国家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