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是阿里巴巴集团向纽交所提交招股书的F1文件。在这份招股书中,阿里巴巴集团专门阐述了其合伙人制度。
通过对招股书的简要描述,我们对合伙人有以下认识:
1.体现伙伴精神
从1999年开始,阿里巴巴的创始人就在马云的公寓成立了公司,他们一直以合伙人的精神经营管理公司。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于2010年正式建立。
为了保持公司的合作精神,保证公司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的可持续发展,阿里巴巴决定正式建立这份合作协议,命名为‘湖滨合伙人’,取自马云和我们创始人创立阿里巴巴的湖滨花园。
2.合伙人资格
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在离开阿里巴巴集团或关联公司时将从阿里巴巴合伙人“退休”。
每年合伙人可以提名新合伙人候选人,新合伙人需要在阿里巴巴或关联公司工作五年以上;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竭尽全力。在担任合伙人期间,每位合伙人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
3.合作伙伴基本信息
阿里巴巴合伙人共有28名成员,其中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22名,关联公司及分支机构管理层6名。合伙人的权力包括董事的提名权和奖金分配权。
合作伙伴应尽一切努力提升阿里巴巴的生态系统愿景、使命和价值。合伙人的目标是体现大量管理层的期望,一方面传承创业文化,另一方面保证创业者的管理层能够对老年人有安全感。
正是这样的合伙人制度,让阿里巴巴梦想打破港交所,不得不转战美国股市。那么,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是一种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呢?
智库认为,对于一个组织来说,目标不能分解,但任务是分解的。只有每个人都对结果负责,他们才能被称为一个团队。一个让世界为你让路的团队。
2014年9月19日,随着登陆纽交所,阿里巴巴终于完成了令人瞩目的上市进程,从香港搬到了美国,围绕其合伙人制度的争议也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其5月7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IPO招股书等公开披露的信息,阿里维持15年、2010年正式成立的合伙人制度已经揭开面纱。
一、阿里合伙人制度的法律内容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也叫湖滨合伙人制度,起源于15年前马云等创始人创立阿里的湖滨花园。
从1999年开始,阿里创始人就以合伙的原则管理和运营阿里,并于2010年正式建立合伙制度,取名为湖畔合伙人。仔细阅读阿里合伙人制度的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度安排的方式,保障核心创始人和管理层的权益,传承他们所代表的企业文化。
但与其他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不同,阿里并没有采用双重股权制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控制,而是设立了专门的权力机构来对抗其他股东的权利,稳定创始人和管理层现有的控制权,这就是阿里合伙人。
因此,阿里合伙人虽然使用合伙人的名称,但与《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范定义的合伙人有本质区别。
根据阿里于2014年5月向证监会提交的招股书,当时阿里共有28名合伙人,随后阿里于2014年6月更新招股书,阿里合伙人减少至27人,其中管理团队22人,阿里小额贷款服务集团4人,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人..
2014年9月,阿里合伙人再次调整,新增3名合伙人,总数增至30名。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没有固定的合伙人数量,名额会随着成员的变化而变化,没有上限。除了马云和蔡崇信是永久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的身份都与职务有关,一旦离职就会退出合伙。
根据阿里招股书、公司章程等公开资料,阿里合伙人制度的主要规定如下:
1.合伙人的资格要求:
合伙人必须在阿里服务满5年;
合伙人必须持有公司股份,并有限售要求;
现任合伙人向合伙人委员会提名推荐,合伙人委员会审核批准其参加选举;
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75%以上的合伙人投票赞成参加,合伙人的选举和罢免无需经股东会审议或批准。
此外,成为合作伙伴必须满足两个灵活的标准:对公司发展的积极贡献,对公司文化的高度认可,愿意为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尽一切努力。
2.合作伙伴的提名和任命权利:
合伙人有权提名董事;
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如果出于任何原因,合伙人提名或任命的董事会成员不足半数,合伙人有权任命额外的董事,以确保半数以上董事的控制权;
如果股东不同意选举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合伙人可以任命新的临时董事,直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如果董事因任何原因离职,合伙人有权任命临时董事填补空空缺,直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
阿里合伙人的提名和任命权可以视为阿里创始人和管理层与大股东协商的结果。通过这一机制的建立,阿里的合伙人拥有超越其他股东提名和任命董事的权利,控制董事的选任,进而决定公司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