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张歌,从事房地产行业20年,对这个行业很熟悉。我不是所谓的“专家”。我只用20年的实践经验帮你回答问题。
以下问答摘自内部分享。如有启发,敬请关注。
提问:
张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我能买一套搬迁的房子吗?我看中了新发地附近的XX家。房价不高,方便我就近做生意。不过中介说,以前是经济适用房,要交很高的土地出让金。也有朋友说这是拆迁户的房子,所以我犹豫了。这栋房子的质量如何?我应该支付这笔转让费还是应该由房东支付?未来会贬值吗?谢谢你。
回答:
1.经济适用房一般是拆迁房或安置房,即以优惠价格出售给拆迁户。第一批房子质量没有问题,因为建的时候是商品房。
2000年左右,普通人根本没有炒房的概念,甚至连买房的概念都没有,开发商的日子也不好过。尤其是四环以外的社区,很难卖出去。
那些年,北京的拆迁加速,由于大部分都是现金落户,政府把一些商品房小区指定为经济适用房,以优惠价格卖给拆迁户。也给了一些政策,比如优惠贷款。
在那个年代,价格没有差别。比如商品房3380左右,经济适用房2980,差10%。
所以当年的经济适用房等于商品房,质量不用担心。而且这些房子质量比较好,因为当时一般都是北京国企开发的,不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
2.中介提到的土地出让金,其实就是“综合地价”。出售2008年4月11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时,应支付网上签约价或指导价的10%作为综合地价,以较高者为准。
这种老旧的保障房比较少。“新建保障性住房”,2008年4月11日后购买。多付的话,就要付网签价或指导价与原价差额的70%。如果你按照成交价来支付,原来的主人就没什么利润了。
这是北京的特殊政策。其他地方的保障房还在执行一类、二类政策,而北京只分新旧。
3.综合地价是你出还是房东出都无所谓。反正都在房子总价里,边扛边沉。一般来说,这种房子在网上签约时接近指导价,目的是少交税费,包括综合地价和契税。但如果我们这样做,对买家的付款要求会更高,贷款比例会降低,甚至接近全额。
所以如果是首套房子的首笔贷款资格,买这样的房子不划算,相当于浪费首笔贷款资格。
4.其实这种经济适用房在使用上和普通二手房没什么区别,居住体验也是一样的。但在很多人心中,总觉得拆迁房质量差,社区环境不好,人文素质不高。所以这些小区的价格比周边普通商品房中的二手房要低,一般在10%左右。
但是这个比例一旦确定,基本上不会有变化。换句话说,没有进一步贬值的可能。事实上,从来没有任何折旧,但涨幅有时低于较新的住宅区。
5.总结:这个经济适用房的质量不用担心。无论谁支付综合地价,反正都要计入总价。未来没有进一步贬值的可能,就是会随着北京的整体情况而涨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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