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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新政
7月24日,青岛市公安局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8月1日起,青岛市人才引进和落户办理将有新变化。落户申请人须先在网上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再到青岛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截图自青岛市公安局官网
一、结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区和新区落户。
1.高层次人才
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一、甲级人才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瑞士、荷兰、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印度、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成员;
3.中国最高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4.诺贝尔奖、格拉夫奖、沃尔夫奖、泰勒奖、菲尔兹奖、威特勒·森奖奖、拉斯克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5.国际知名学术组织副主席;全球指的是排名前100的大学和研究院的院长;担任世界500强公司总部CEO或首席技术官;6.国家“千人计划”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优秀人才人选;7.省“一案一议”法引进优秀人才。
二、乙类人才
1 .重点人才项目入选: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创新人才工程、创业人才工程、外国专家工程、长期文化艺术人才工程的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一亿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率先对“百人计划”学术人才采取行动;国家创新人才促进计划科学家工作室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省级“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山东省“一案一议”引进领军人才。
2.获得以下称号的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优秀的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齐鲁杰出人才奖;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席;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委员会成员;
国家宣传文化系统的文化名人和“四批”人才;著名齐鲁文化大师;
中医硕士;国家工程勘察设计硕士;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中国技能奖”;
中国政府“友谊奖”。
3.在过去5年中,以下奖项的获奖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别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前5名;
省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家创新一等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技术奖前两名主要获得者;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中国专利金奖、中国设计金奖前2名;孙经济科学奖作品和论文主要完成人前两名;
国家教学成果奖特别奖前三名主要完成人;
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老舍文学奖;
国际著名电影、电视和戏剧奖,著名音乐奖项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
吴阶平医学奖;中国医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主要完成人;
中国农业人才奖;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
4.在过去5年中,取得了以下成就: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重点R&D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已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完成通知书;
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著名投资机构主要负责人;
直接培养近两届奥运会收录的奥运冠军或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
第三,C人才
1 .重点人才项目入选: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国专家短期项目、青年项目、文化艺术人才短期项目等入选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科院在“百人计划”技术人才中走在前列;国家创新人才促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泰山行业领军人才;省级“双百计划”团队项目主要专家和长期项目入选个人。
2.在过去的5年中,下列称号的获得者: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全国中青年文艺工作者;齐鲁文化人才;
全国名中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国家技术专家;
齐鲁友谊奖。
3.在过去5年中,以下奖项的获奖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其他主要完成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
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前3名,国际科技合作奖;
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设计优秀奖、省专利奖特别奖、省专利奖一等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
全国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长江奖;
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主要作者;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一等奖“文华奖”;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奖主要作者;
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
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美展金奖获得者;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前两名主要完成人;神农中国农业科技奖一等奖第一主要完成人;
中国医师奖;中华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护理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
中国通信标准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由前2名完成;中国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奖一等奖主要由前2名完成;
中国信息技术年度人物奖;
世界技能大赛银牌。
4.在过去5年中,取得了以下成就:
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且项目已通过验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第一负责人,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通过验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中方项目第一负责人,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带头人;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
国家计划引进海外技术和管理人才的首席外国专家项目的主要专家;国家高端外国专家项目计划主要专家、“高校学术创新与智力引进计划”主要专家。
第四,D类人才
1.在过去5年中,选拔了以下人才:
中国科学院率先对“百人计划”青年人才采取行动;“青年长江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级“双百计划”外籍专家团队项目成员及短期项目入选个人;青岛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全市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核心成员;青岛引进的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聚集的总部实施的重点人才项目人选;青年事务部本科高校引进并在相当水平上入选高校重点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才;其他副省级城市入选相当水平的重点人才工程。
2.在过去的5年中,以下称号的获得者:
“全国德艺双馨电视艺术工作者”荣誉称号;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齐鲁名师校长、省特级教师;省级名中医;齐鲁文化之星;齐鲁首席技师;省级金融高端人才和齐鲁金融之星;齐鲁和谐使者;齐鲁乡村之星;
青岛顶尖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青岛市杰出专家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城市金融高端人才。
3.在过去5年中,以下奖项的获奖者:
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2名、前1名;青岛市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前二名、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省青年科技奖;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第一名获得者;
文化部主办全国美展银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二等奖第一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得者第一主要作者;中国文联奖最高级别奖第一名;
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优胜奖;
4.近五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主要管理人才;新注册或新引进并认定为总部企业主要负责人;“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创始人、技术研发负责人。
5.引进省级外国专家项目主要专家;用人单位聘用的其他持有R签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6.对急需紧缺、能力突出、社会贡献大、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和特殊贡献的各类优秀高级人才,采用市级“一案一议”的办法进行认定。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经市人才办审核后实施。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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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术人才
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的50岁以下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40岁以下受过全日制大学教育的人。
3.技术人才
正高级职称人员;
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在全国一、二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有近3年获得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10名人员的接收单位;
有接收单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
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有领取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业资格,并按规定在青岛市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有领取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业资格,并按规定在青岛连续缴纳2年社会保险。
其中,落户新区将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上述已在新区落户的人员,如拟迁入市区,应在市区落户时达到相应的缴纳社会保险年限。
二、办理流程
1.人才资格考试
网上审核平台: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填写申请信息,上传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其中,有学历的人才计划落户的,需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教育交流”模块,确认学历和学位信息后,方可申请落户。
网上审核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拟落户人才的就业、社会保险、学历、高层次人才证书、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等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查询:个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审核结果,点击公安部门结算链接了解后续流程。
2.定居
公安部门根据资格审查信息办理落户登记。
落户材料:资格审查由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单位集体户受理函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的人员进行。
落户地点选择:依次选择本人法定固定住所、亲属家庭、单位集体户、区级人才集体户、市人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的户口所在地。
由随行人员落户:高层次人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工作的学历人才、一至四类技术技能人才、五类已缴纳一年社会保险的人才,可同时申请其配偶和未婚子女随其落户。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他技术技能人才,可同时申请其配偶和未婚子女随其落户。
需要在青岛落户的青岛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信息共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核定人员的相关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至市公安局;根据该信息,公安部门将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同时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人员的结算结果共享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是加强城市人才集体户管理
市人才集体户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市人才服务中心与当地派出所建立入驻人员信息核对机制。人才服务中心和派出所户籍室的集体户口管理人员定期核对户口,取回集体户口登记卡妥善保管。人才因个人事务需要使用集体户籍卡的,应向人才中心申请提取。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相关人才安置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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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公安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