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乔红退伍后曾在毕节区广电局工作,后历任毕节区委书记、科长,共青团贵州省毕节区委书记,纳雍县县长,毕节区纺织工业局局长,贵州省纺织工业厅副厅长,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主任、副书记,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7年5月18日,乔红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纪检部门采取“双规”措施。
乔红是三十多岁的纳雍县县长。他曾经是贵州官场“少壮派”的代表,前途无量。
乔红是茅台的“三驾马车”之一,另外两位是时任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和贵州茅台公司董事长袁仁国。据媒体报道,茅台接班人热门人选乔红和袁仁国意见不一,这已经成为茅台公开的秘密。
2015年8月25日,季克良卸任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正式退休。
2019年5月,袁仁国被查,因“政治挂靠”“家庭腐败”“权钱交易”被贵州省纪委通报批评。
2019年9月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袁仁国涉嫌受贿罪一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控其受贿1.12亿余元。
2019年,茅台先后有9名高管被辞退。他们分别是茅台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董事、董事长聂勇;原茅台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洪;茅台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自力;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肖华伟;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贵州茅台原副总经理、茅台销售公司董事长王;杜光毅,原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原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乔红涉嫌职务犯罪。经调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10月28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被告人乔红利用担任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323万元,其中被告人及其兄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元;此外,被告人乔红有数额巨大的财产折合人民币820万元,来源不明。
2010年1月15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乔红执行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终身争取政治权利,个人财产全部没收。
被告人乔建华因受贿罪也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乔红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