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28日,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州市实施落户“零门槛”政策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12月11日,福州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零门槛”。福州市公安局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将于2021年1月1日与《若干措施》一起正式实施。
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时宇安表示,《实施细则》是《若干办法》的细化和延伸,分为适用对象、办理程序、申请方式、落户类型及申请材料、避难类型及申请材料、集体户设立、集体户管理、岗位要求和补充规定等九个部分。同时,《实施细则》还以10个附件的形式介绍并公布了招标程序中的相关承诺、申报、办理部门和地址。
作为落实“零门槛”政策的操作性代码,《实施细则》进行了多方面征集,充分体现了国家相关户籍管理政策与福州实际情况、群众意愿的有机结合。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尊重意志,想倒下。
根据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可在居住、就业、近亲属处落户。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可落户在该产权房屋地址,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可选择落户在各类集体户地址,同时根据群众工作、生活的便利需求,可兜底选择任一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集体户落户,实现落户“零门槛”;第二,以人为本,可以尽可能的宽。扩大亲属随迁、投靠落户范围,范围扩大至近亲属;降低集体户设立条件,单位集体户从业人数降至5人,并拓展至商住楼也可设立集体户;放开了六县、长乐区和仓山三江口区域租赁私有住房的落户限制,落户的要求;第三,方便简单。可下放的权限尽量下放,原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派出所所长审批的,全部下放至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申请材料能少尽少,多以承诺声明书来代替各类证明材料,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能少跑路的尽量一趟办结。问:政策出台后,公安机关如何“零门槛”落户?回答:福州市实行落户、投靠双“零门槛”,真诚欢迎有意愿来福州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的居民落户。我们提供了八类的落户地址供居民选择。有合法产权房屋的,本人、配偶及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在该房屋落户。单位名下有产权房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如有商品房产权,本人、配偶及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落户以该楼栋为单位设立的集体户商品房。
以上三种类型的安置地址在入住时需要征得物业所有人的同意。
单位设有集体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在单位集体户落户,迁入需要单位同意。
我市人才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在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
具有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学历,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资格证书,人力社会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可自愿选择15个集体户在就业和人才中心落户。
在六县、长乐区、仓山三江口地区,私有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的,可在承租的私有房屋内落户,需经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作为一项自下而上的措施,我们还明确规定,群众只需提供其落户的五区或同一县的《居民登记簿》、《居民身份证》和《无合法产权房屋声明书》,便可自愿选择任何一个派出所设立的方便工作生活的公共地址的集体户。
问:公安机关如何方便群众开放落户?
回答:福州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落户、投靠双“零门槛”,为方便群众办理,公安机关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理流程。实行一次性结算。六县长乐区户口迁入婺城区的,申请人可直接向婺城区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落户。选择您自己的应用程序窗口。外地户籍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可选择向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或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出具《省级居民登记网上迁移受理单》。
根据省公安厅在省内网上迁移流程的规定,如果要跨城市网上迁移,需要由迁出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才能迁入。因此,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受理单》直接到当地派出所落户。
互联网应用。群众可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民政通、e-福州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手机APP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核通过。省内户口迁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推至当地派出所审批。两个工作日之后,群众可以带上与网上申请一致的材料,直接去当地派出所直接落户。
网上申请有以下两个便利:一是省内居民通过互联网提交迁入申请材料,经公安机关批准。经批准后,居民只需到当地派出所落户,这样就减少了去公安机关的次数。二是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机关可通过网络提示补充所需材料,居民可自行补充上传,可避免多次往返公安机关补充材料。
发布指令。为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准备材料,我们根据《实施细则》的内容,逐项制定了《办事指南》,将分发给各办事窗口,供群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