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人民政府 兰山区印发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科技 2021-10-05 02: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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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珍记者何云龙通讯员王伟利

7月9日下午,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就近入学不考试原则、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和公平公正原则,对中小学招生办法和组织保障作出具体要求。方案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城市一体化、区级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协调、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建设,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

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区域,延续单校划片模式,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原则上每个镇划分为一个学区,这里各级公办中小学实行一体化招生管理。学区内的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的招生区域。学校招生时,优先录取学校招生区域内常住居民子女。其余学位面向学区内其他学校无法接收的常住居民学生开放,分批录取。

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统管”,均采用网上信息采集。就读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应登录“2021年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填写入学信息。区教育体育局、镇人民政府和学校将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争取招生工作公平公开。

二、招生办法

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报名要求: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健康,基础学习能力强。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有自己的房子,实际居住在学区。

所需资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主的户籍信息;学区内的住房权利信息。

工作流程:登录兰山区市人民政府官网,进入“兰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录取专栏”,按要求进入平台,使用“爱山东易蓉办”APP验证登录录取信息,填写上报学区内学校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走访核实区内学校预录取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报阳光安置。

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不考试”规定,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址,按照“住户一致”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招生。同一批次学位不足的,适龄儿童将根据户籍时间和购买自有住房年限依次录取,直至全额录取。

在兰山区登记的适龄儿童与自己家户籍地址相同,均在学校辖区内;

兰山区户籍与自有住房不一致,但自有住房在学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兰山区与自己在兰山市的房屋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在兰山区登记的适龄儿童,其祖父母自有房屋在学校区域内;

未在兰山区登记,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辖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条件中的自有房屋是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已实际交付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共同所有的,产权份额不得低于50%。房产的用途必须是住宅。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储藏室和车库等非住宅物业不能用作入口物业。政府拆迁仍在建的,需提供经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有了岚山市户籍,如果孩子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没有自己的住所,如果户籍所在地区的学校能够容纳,可以按照户籍时间点录取;不能容纳的,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相对就近的原则,转到学区内其他公办学校。

2.农民工和商人的子女入学

报名要求:年满6周岁,且未注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健康,基础学习能力强。父母至少有一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岚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且此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一年以上;原则上在岚山区工作或经商一年以上。

所需资料: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兰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信息;就业信息:岚山区职工需要我区或市级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已连续完成一年;在岚山区做生意的需要到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应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否则,平台无法读取相关信息,无法评分。

工作流程:登录岚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1年岚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按要求进入平台,使用“爱山东·易蓉办”APP验证登录入学信息,填写学校审核,并对常住居民子女进行预注册,然后对空以上学位学校进行统筹规划,将符合条件的已搬迁子女一次性申报空以上学位学校的注册信息在平台上公示。根据空剩余学位的情况依次进行积分排序和预录取。如果预入场已满,请关闭入口登记口。学位未预录取的,剩余学位空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迁入的孩子依次录取新生,新生报阳光安置。

积分法:对于兰山区职工,使用居住证连续月数与有效期内社保缴纳连续月数之和;在岚山区经商的,将计入有效期内连续持有居住证月数与连续纳税申报月数之和。按月计分,每月累计1分,计算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时间或连续纳税申报时间。

初中招生工作

1.岚山常住人口子女入学

岚山市初中实行划线招生。招生学校根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一致居民、一致住户”的优先原则,依次分为五个批次,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招生工作》第一部分第一条执行。同样的情况,学位不足的时候,学生会根据户籍时间和购买自己房子的年限依次录取,直到录取满为止。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中的“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相同。

农村小学毕业生直接上本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接上本镇初中。条件成熟的学区不参与划片。农村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兰山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法定监护人新购置自有住房需要调整学区的,应按规定时间登录“初中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岚山市小学毕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

工作流程:和农民工和商人的孩子上小学一样。

积分法:与小学农民工、商人子女积分法相同。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生均入学

报名要求:所需条件同《小学招生工作》第二部分。

工作流程:招录符合条件的城镇小学毕业生后,城镇初中将全额录取封闭招生口;空以上学历者将根据入学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全额录取后关闭入学报名口。

私立学校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擅自招生。招生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随机分配招生。私立学校严禁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完成后,新生入学信息将及时上报区教育体育局。

困难学生入学。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我们将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配合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实行精准分类政策,确保已建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防止一个孩子因贫辍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保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活动成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中标注,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在校信息。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防止学生辍学。

特殊群体的录取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和义务教育招生统一部署和要求,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上课。

学前教育招生。各级幼儿园要坚持相对方便、免费入园的原则,积极为适龄儿童入园创造条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具备条件向社会开放,并优先从附近居民中招收适龄儿童。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民办幼儿园应在镇街统筹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

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雄、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功和获奖的一线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特殊照顾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教育优惠政策。对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规范转让相关工作。根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转学时间一般为每年寒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学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对转学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区教育体育局提交转学报告。学校会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在同学区转学。毕业生一般不允许转学。申请学校没有空学位的,可以就近申请空学位的学校,或者从镇街中心小学的空学位的村校转学;如果因为学历不足无法转学,可以在教育资源增加后申请转学。

三是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教育体育局设有办公室,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调度协调。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意识,设立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设在镇街中心小学,并加强对辖区内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和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稳定、有序。镇街道、教育、宣传、公安、人社部门、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司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比对审核户籍、房屋权属、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招生信息。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首的招生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依法规范辖区内适龄儿童招生工作。

资源的总体分配。镇街要根据城乡人口流动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加快学校规划建设,切实增加学位供给。今年年初,班级招生和安置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分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的班级。

规范招生秩序。教育部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严禁无计划、无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各种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成绩。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选拔学生。严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吸引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试合格证明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学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分配的办法,均衡排班,阳光分班,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开设重点班和快慢班。根据课程标准,要严格执行零起点的教学要求,在小学一年级开设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在中考中对学生进行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户分离报名、空学生报名、学生报名造假等现象。,不允许跨地区非法招收的学生和非法转学的学生转移学籍。从严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违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者辍学,情节严重或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平公开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时间表和工作纪律,通过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通过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每一名学生的招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核。“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求助、打招呼,坚决杜绝相互关联学生招生乱象。该区将建立监护人承诺制度。任何人伪造、变造相关证件,将被取消公办学校入学资格,并将视情节报告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区学位不足、跨学区分流调整等特殊情况下,由区内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区或学校不得无故拒绝。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区教育体育局将印发《岚山区中小学办学须知》,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于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改革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现状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严肃招生纪律。区、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渠道反映问题并及时处理来电来函。各区将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和受理投诉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单位和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教育体育局将义务教育招生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并及时督促政策落实。

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在临沂六中三级部,于2021年7月12日开始组织招生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818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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