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是由结核杆菌侵入和感染骨组织引起的。骨结核经过正确的治疗是可以恢复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骨结核的危害不大,骨结核造成的危害是致命的。
1.截瘫:椎体或椎弓结核产生的脓液、肉芽、干酪样物质、坏死椎间盘、死骨或瘢痕组织等可压迫脊髓,造成临床上不同程度的传导功能障碍和不同程度的截瘫。
2.病理性脱位和骨折:全关节结核晚期关节损伤严重者可发生病理性脱位,病理性骨折少见,偶见于椎体、股骨头等负重较重的部位。
3.混合感染:骨关节病变产生的脓液很早就聚集在病变附近。脓肿穿刺后,内部空腔内器官或外部细菌可进入骨关节病灶,使病灶由单纯结核感染变为其他化脓性细菌混合感染。此时窦内排脓增多,患者体温升高,中毒症状加剧,治疗难度加大。
4.关节畸形:晚期全关节结核由于肌肉的保护性痉挛、骨端缺损、骨骺发育障碍等原因,均可发生各种关节畸形。脊柱后凸常见于脊柱,髋关节屈曲内收,膝关节屈曲内翻或外翻,踝关节足下垂和内翻。
金冠医生提醒,骨结核早期容易误诊漏诊,所以骨结核的这些危害并非不可避免。对于骨结核,一定要早发现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