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了改善政府服务,
标准化和便利性水平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关于
关于续聘一级建造师注册的通知
具体内容
看见
1.已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注册续展申请。已注册专业仍有效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延续注册。自2021年7月1日起,已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续展注册的,其已注册专业无效。
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做出承诺。
3.已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自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从65岁起准予延期注册不满3年的,有效期至65岁。
一级构造函数继续注册
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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