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会 宁德“做会”又出事!“微信聊天记录”牵出事件真相

栏目:教育 2021-11-25 0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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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下午

市公安局东桥分局经侦总队

会议代表:林在2012年至2014年组织了4次民间互助会议,并于2016年3月15日宣布停止投标,给参加会议的二三十人造成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必须为我们做决定。

警官:你放心,把情况说清楚,我会做笔录让你进一步调查此案。

宁德市公安局东桥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属实,遂将该案确立为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侦查。2012年至2014年,林某邀请多人及其亲友等对象为会员,组织了两次1000元下标互助会和两次1000元上标互助会,以宁德某房屋为竞买地,吸纳了参会会员的会议资金。2016年3月15日公告发布后,给参会会员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2016年3月21日15时,

宁德市公安局东桥分局景镇总队

林某及其成员同意前往宁德市公安局东桥分局经侦大队协商返还会议款项,协商不成后林某直接自首。

2016年3月22日凌晨2点:林被宁德市公安局东桥分局刑事拘留。

2016年3月29日:林某与丈夫共同持有的一套住宅房产被查封,林某丈夫名下的两辆机动车被查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办案民警正在陆续制作受伤队员的笔录,以便进一步查清案情。

要做到这一点,一般都说会叫出价。

做生意,俗称投标协会和合法合作协会,是一种民间小额信贷,具有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的功能。互助协会的创始人被称为协会的负责人,其余的参与者都是会员。

“做生意”不属于民间借贷,其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除了“会钱”的主体部分,“做生意”的利益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做生意”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会脚”户数在30户以上,或者“会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会头”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会脚”以“办事”为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会头”还钱,但法院一般不予立案受理,只以“清会”处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最高立案标准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

二是根据非法吸收、伪装公众存款的户数,个人非法吸收、伪装公众存款30户以上,单位非法吸收、伪装公众存款150户以上。

三是经济损失方面,个人非法吸收、伪装公众存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吸收、伪装公众存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