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5日是一个不应该被遗忘的圣诞节。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的杜东商厦因工作人员违规焊接操作,引发严重火灾事故。事故造成309人中毒窒息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给我们带来了非常惨痛的教训。
杜东购物中心
洛阳杜东商业大厦于1998年底开工建设,1990年正式竣工。经过一番翻新,这座地下两层、地上四层的大型商业建筑成功开业。杜东商厦,位于洛阳老城区中州东路,占地3200平方米,是当地的标志性建筑。
杜东商业大厦吸纳了1082名当地员工就业,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虽然规模很大,但杜东商厦并没有像管理人员预期的那样带来丰厚的利润,反而因为经营问题连年亏损。商业大厦只能开始裁员,因为无法承受连续亏损。500多名员工被裁后,经理发现光靠裁员是救不了商厦的,于是在1996年将商厦的娱乐城承包给了业主张。2000年,该商厦经理与洛阳丹尼斯贴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商厦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承包给洛阳丹尼斯贴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丹尼斯的工作人员承诺投资2000万元建设商厦,吸纳100多名下岗职工就业。这样,商业建筑被分包给不同的单位和个人,没有人负责消防。
电焊引起了一场大火
2000年11月,洛阳丹尼斯贴现有限公司承包的杜东分公司进行装修,楼梯上留下两个未经处理的小方洞,是灾难性火灾的导火索。
12月25日是一年一度的圣诞节。为了庆祝节日,四楼的杜东歌舞厅举行了特殊的活动。杜东歌舞厅位于商业大厦四楼。自1992年开业以来,这个460平方米的歌舞厅经常人满为患,很受年轻人的欢迎。圣诞节那天,为了参加活动,舞厅里人头攒动,许多年轻人在大厅里随着动感的音乐跳舞,许多人在KTV房间里尽情地唱歌,却不知道危险正在悄悄逼近。
当晚8时许,分公司负责人王告诉店内员工王某某、宋某某、丁某某,让他们拉一台小型电焊机到地下室一层大堂施工。这种结构主要是用电焊把上面提到的两个小方孔焊接起来。进行焊接作业的人是王某某,一个根本没有焊工资格证的工人。王某某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懂得进行严格的安全防护。
焊接工作开始时,耀眼的火花从小方孔中渗出,直接溅到地下二层。地下二层有许多可燃绒布、海绵床垫、木质家具,被电焊产生的小火花污染,迅速起火,火势逐渐蔓延。
火灾刚开始时,第一个发现的是从事电焊的王某某。他立即通知另外两个同伴去灭火。首先,他们在房间里找了一个室内消防栓把水喷了下来,但是面对燃烧的火焰,这水根本不起作用。看到火势越烧越旺,这些工人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相关人员紧急撤离,而是害怕承担责任,结成联盟,自己逃了出去。
更让人气愤的是,大火越烧越旺,惊动了商业大厦总经理李和其他分公司的员工。看到火在燃烧后,这些人迅速逃跑了。在此期间,他们没有呼喊其他人员撤离,也没有拨打火警电话,导致报警时间严重延迟。
地下二层的通风条件并不比上层好。大火点燃了许多可燃物,并释放出许多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含氯化合物。伴随着可怕大火的噼啪声,这些有毒气体混入火舌,一直往上窜。
施工设计中,杜东商厦地下二层西南角、东北角、西北角的几个楼梯间均设置了栅门。这些铁栅栏门可以有效地阻挡人们的通行,但根本无法阻止熊熊大火和令人窒息的黑烟。这些高温毒烟迅速蔓延到4楼的娱乐城。
这时,娱乐城的年轻人还在跟着音乐跳舞,有毒的烟雾冲进来时已经太晚了。四楼娱乐城通往外界的楼梯只有四个,这四个楼梯中有三个被铁栅栏挡住了。唯一能让人通过的楼梯此刻全是毒烟,根本无法顺利通过。许多人因吸入有毒气体而失去知觉并窒息而死。也有极少数人谁袖手旁观外墙的窗口,并尽力呼救。只有从外面吸收新鲜空气,他们才能逃脱惩罚。由于娱乐城人多,窗户少,很少有人获救。大多数人在浓烟中中毒或窒息。
消防救援工作
12月25日晚9时35分、38分,当地消防队和公安部门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杜东商厦发生严重火灾,需要群众立即灭火。消防队接到消息后,立即出动800余名消防官兵和民警赶赴现场开展灭火工作。据相关报道,消防部门出动了30多辆消防车,从当天晚上10点左右到第二天凌晨37点,熊熊大火被完全扑灭。只有106人从商业大楼的400多人中获救。在这场重大火灾中,有309人因吸入高温有毒气体而中毒或窒息。309名遇难者中,男性135人,女性174人,另有7人不同程度受伤,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火灾发生后,洛阳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迅速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救援。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火灾,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震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在有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的同时,专案组也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火灾的具体原因如下:
1.酒店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违章施工,负责电焊作业的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属于违章作业,是事故最直接的原因。作业者王某某明知地下二层有可燃床垫、木质家具等物品,作业时仍不进行安全防护,对火灾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2.火灾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和商厦工作人员、领导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通知商厦内人员紧急撤离,导致大量人员未能第一时间撤离,失去了最好的逃生机会。
3.杜东分公司在进行施工作业时,未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也未取得消防监督部门的同意。这种建设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4.在调查过程中,专案组调查人员还发现,杜东商厦消防本身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非常混乱。杜东商厦分几部分承包给不同的单位和个人,但消防安全责任始终模糊不清,相关管理制度不到位,是火灾的重大隐患之一。
5.2000年7月至9月,国务院发文要求娱乐场所进行许可证审查,但杜东娱乐城并未参加此次审查。1999年12月31日,杜东娱乐城营业执照到期,相关责任人表面停业,但仍在幕后非法经营。圣诞节当天,只能容纳200人的娱乐城在发放招待顾客的门票时,完全没有人员限制,导致当晚大厅人数超过350人,增加了火灾损失。
6.杜东娱乐城证书已过期,消防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但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存在一定的失职。消防部门曾监督检查过杜东娱乐城。根据相关规定,应要求其停业停产。但是,有关部门只是处以罚款,而不是重罚。
2001年8月22日,该火灾案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无牌经营电焊的王某某等23人及该商厦相关负责人被判处3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相关失职人员也受到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