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东明县公安局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赴江苏苏州、上海开展“断卡”行动,成功抓获江等4名黑龙江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姜某等人联系王某,要求其找人办理企业账户,然后将银行卡转卖给他人,每张卡给予1000元的受益费。王贪得无厌,于是找了别人陆续在几家银行办理银行卡,约定给持卡人每人400元或500元的福利费。王把买来的银行卡、手机卡和u盾卖给姜牟利。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东明警方查获涉案银行卡42张、手机卡81张、u盾、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及时阻止这些手机卡、银行卡流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东明县公安局刑事强制执行,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下一步,东明警方将加强与银行、通信公司的协作配合,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的不可信用户,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不可信用户,以及非法开办“两卡”企业内部人员加大打击处罚力度,堵塞行业漏洞,整顿行业秩序,力争彻底斩断我县销售“两卡”的黑色产业链
出售“两卡”不仅扰乱金融秩序和通讯秩序,更是各种诈骗的“工具”和“帮凶”,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同时,警方也告诫那些想靠卖“两证”赚钱的人,要及时制止,不要为了追求蝇头小利而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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