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2021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考试报名证书实行告知承诺制。
原文如下
那么,什么是告知承诺制呢?如何操作?虚假承诺的后果是什么?
然后向大家解释:告诉大家什么是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承诺内容;告知承诺制度不适用的情形;两种情况下的注册流程;虚假承诺的后果。
什么是告知承诺制度
告知承诺制是指资格考试报名认证的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时,考试机构将告知报名人员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承诺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机构将不再索要相关证件,并按承诺办理相关事项的工作机制。
适用对象
未在备案期内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情况存档,或者在报名时无虚假承诺记录的;
申请人的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已修复;
符合以上条件,注册时自愿签署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选择是否使用通知和承诺制度。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交行政法规或者暂行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承诺内容
已知晓通知事项;
已符合报考条件;
所报信息真实客观;
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可在缴纳费用和截止报名日期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注册地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申请人撤回承诺,告知承诺制度在今年的考试中不再适用。
告知承诺制不适用的情形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严重违纪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处于记录期的;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
撤回承诺申请;
注册中有虚假承诺。
两种情况下的注册过程
选择通知承诺制办理:
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应认真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满足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内容、报考人员所作承诺的内容、虚假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机构的核查权力以及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我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表本人承诺。考试机构不再索要相关证明,并按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应认真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满足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内容、考试机构的核查权力以及报名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将按照报名地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处理流程图:
虚假承诺的后果
考试前,考试机构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结束后,如果考试机构在核查或日常监督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时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果证书的,资格证书或者成果证书无效。
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书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申请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