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畔 研讨会特别报道 监管、公平、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的三个关键词

栏目:游戏 2021-09-21 0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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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盘瓠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配送服务”改革力度,为市场主体生存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市场主体日益活跃,有力支撑了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但也要看到,在科学监管、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7月10日举行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平行论坛上,多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围绕“加强科学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在讲话中表示,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能;是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保障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稳定、构建新发展格局、维护国家产业和经济安全、实现高水平自力更生的需要。下一步,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突破口,加大依法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力度,持续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强化基础制度保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为企业家,江苏远东控股集团创始人、董事长蒋锡培更清楚市场主体最需要什么样的营商环境。他在讲话中说,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的是解放思想、理论创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是硬道理;人民安居乐业是硬道理;坚定不移地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创新发展,坚定不移地让市场配置资源,才是硬道理。“不断优化制度,释放制度红利,有效强化赋能、服务监管、公平竞争和公正监督,这是广大企业所期待的。”

那么,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如何加强科学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构建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呢?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开凤在致辞中表示,在社会重大矛盾变化的背景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为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科学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统一、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统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巍认为,公平竞争和公平监管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公平竞争与公平监管紧密相连、融为一体、密不可分,是新阶段高标准市场建设的重要标志。

她建议从两个方面促进公平竞争和公平监督。一方面要加快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规则,通过公平竞争规则有效引导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同时更好地限制政府对公平竞争的干预;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执法,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透明、简约高效的现代监管体系,为公平竞争、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更有前景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还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监管层面,我国要准确把握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还存在一些困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辉在讲话中指出,首先,由于工商登记范围广,虚假登记和僵尸企业屡见不鲜,很多工商登记数据失真,难以全面、准确、动态地反映市场主体的生存状况。其次,目前市场活动的计量方法、定义和标准不统一,缺乏权威性。同时,由于当前政府协调基础薄弱,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数据孤岛问题依然存在并突出。

因此,黄群辉建议建立一个监控系统,各部门可以协同共享数据,真实反映中国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具体来说,一是多部门合作,搭建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政府数据流通和应用。同时,优化数据管理模式,确保高质量、时效性强的数据共享。二是要建立规范的数据开放接口,加强决策部门和国家智库对市场主体全面动态监测的参与。三是要有一个全面反映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指标体系,即通过多维度的指标体系来验证彼此的准确性,从而识别市场主体的真实身份。同时也要注意持包容审慎的监测态度,尤其是对新的市场主体和新的经济业态,给予一定的保留空。

“总之,要通过构建市场主体综合动态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特别是要推动政策评估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适用。”黄群辉说。

图片来源/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

监督王辉李丕光王碧刘为民

主编毛景辉主编顾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