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法院 5起涉恶案件同日宣判 许昌魏都法院实现“案件清结”

栏目:体育 2021-11-23 14: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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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日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思远通讯员张伟

杜威法院院长严新担任审判长

周某春等8个涉恶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犯非法拘禁罪4起、寻衅滋事罪5起、强迫交易罪3起、寻衅滋事罪2起。首犯周默春,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八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包括张某南在内的5个团伙多次邀请他人参与赌博,通过抽取佣金、高息放贷等方式获利。开设赌场罪2起,寻衅滋事罪7起,其他罪6起。首犯张某南犯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石等5个涉恶集团假借民间借贷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以暴力、软暴力诱导借款人提供公职人员作为担保索债,严重影响他人和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犯寻衅滋事罪8起。首犯石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谭等三个涉恶集团与石组织在同一部门,共参与寻衅滋事罪7起。谭某龙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

赵某军涉恶集团是石案中的一个刑事不作为,参与寻衅滋事罪7起。赵某军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涉黑涉恶一审案件全部审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魏都区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涉恶案件11件51人。8月31日,集中宣判涉恶案件5件,涉黑涉恶一审案件全部由魏都区法院审结,实现了“清案”目标。

试用地点

11起涉黑涉恶案件中,6起25人,5起26人。在魏都区法院,1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19.6%。

同时,魏都区法院坚持扫黑除恶与“断财割血”同步推进,依法判处财产刑,扎实做好执行工作,以实际成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51名被告人中,魏都区法院共判处财产刑34人,合计罚金169.3万元,其中罚金153.1万元,并责令赔偿被害人9.85万元,追回违法所得6.35万元,没收房产2套、车辆2辆。截至8月28日,87.45万元涉财执行黑恶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