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讯近日,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对上海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罗京分公司罚款5000元,其环境违法行为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烟雾超过规定限值。
据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2019年11月1日,对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至宝山区川年路888号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尘进行了依法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机器名称:WD615.92C,车牌号:1060,机器烟度为0.90,超过了《越野柴油移动机械排烟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限值。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上海市宝山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9日现场检查记录1、2019年11月9日拍摄照片3、2019年11月11日询问沈记录1、2019年11月6日上海市宝山环境监测站出具检测报告BJ2019Q0290。
上港集团罗京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规定如下: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作出上述罚款决定。规定如下: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或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罚款。
上海港集团罗京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5日,总公司为上海港集团。
官网显示,上海港集团为上海港公共码头运营商。2006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整体上市的港口股份制企业。上海港集团主营业务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集装箱码头业务、散货码头业务、港口物流业务和港口服务业务。目前已形成包括码头装卸、仓储堆存、海运、陆运、代理等服务的港口物流产业链。
截至4月1日收盘,上海港集团报4.38元,总市值1015.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