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程序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行情况进行消防验收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调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消防检查证明。电气消防检查已被中国公安部纳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边缘环网将为您带来消防验收程序的必要信息、步骤和提交格式。
目录
1.消防验收程序所需的信息
2.消防验收程序
3.消防验收程序意见格式
1.消防验收程序所需的信息
所有经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提供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消防图纸和竣工图;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材料、电气检测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提供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
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检测报告;
提供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查报告;
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建筑安装单位应当采取隐蔽工程、固定式灭火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
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和开通记录;
本单位或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员名单。
2.消防验收程序
1、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并经验收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具体受理代理人应检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告知招标单位补齐不合格资料,并在受理前1-2天告知建设单位做好受理前相关准备工作。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规定由不少于两名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穿制服,佩戴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参加验收的各单位将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及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验单位介绍检验情况。
集团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同时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
总结验收。各小组分别汇报验收情况,按照总队制定的《广东省消防验收评定细则》分分项、单项、综合程序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如实记录在验收记录表中,并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评验收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说明理由。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核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要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字。
6.项目验收承担单位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分批提交,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
8.验收、复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向办案消防机构申请复检。复检程序与验收程序相同。
9、建设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申请复检时,申请材料与正常申请受理材料相同。
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的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对消防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后,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在10日内进行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合格后7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3.消防验收程序意见格式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XXX龚晓燕〔2004〕020号
关于同意XXXXXXXX有限公司
对厂房工程消防验收的几点看法
XXXXXX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8日,我大队依法受理了你公司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2004年6月29日,我大队组织人员进行专项验收。经现场检查和工程材料审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认为基本合格
一是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二、有消防验收的建筑物如改建、室内装修、改变用途等。应单独申报消防审核。
2004年6月30日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对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承担下列责任: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消防产品和建筑构配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安装前,应当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消防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和建筑构配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进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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