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苗于君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官方账号获悉,“红财”等4起集资诈骗案有了最新消息...
一、犯罪嫌疑人赵娟、周振等十人涉嫌诈骗罪,并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进行告知
犯罪嫌疑人、、车、邱、、廖、、赵、曾祥浩、辛业峰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调查机关认定:
2018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建平、贾鹏飞以虚假拍卖为幌子,合谋骗取被害人财物。二人在我市罗湖区京基100号楼2506室成立嘉泽拍卖有限公司,其中张建平为法人,为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先后招募犯罪嫌疑人、、车、邱、、廖、、赵元庆、曾祥浩、辛业峰等加入团伙。
该团伙分为前台、鉴定部、信息网络部、财务部和征集部。招聘部门分为六组。犯罪嫌疑人赵娟和周振是该公司的副总裁,负责管理招聘部门。其中,赵娟负责管理第一组和第七组,周振负责管理第二组、第三组、第五组和第六组。犯罪嫌疑人廖为第一集团领导,犯罪嫌疑人车为第七集团领导,犯罪嫌疑人邱、、曾、赵、、辛正在收集。
该团伙的作案手段是信息网络部在各种网站上发布拍卖古董藏品的虚假广告。受害者登记信息后,网络部成员整理信息,交给收款部业务员。催收部业务员负责联系受害者,通过言语逐渐骗取受害者的信任,将受害者骗到他们在京基100大厦的窝点,再由业务员相应的组长、部长接待。鉴定部门负责人潘国峰对被害人携带的藏品进行了所谓的“鉴定”,谎称可以在全球拍卖中高价出售,并以收取手续费为名骗取被害人财物。
为了欺骗受害者的信任,香港举行了一场拍卖会,邀请受害者参加活动,犯罪团伙的其他成员假装是收藏家出价,但所有受害者的收藏品都没有出价就被拍卖了。犯罪团伙违法所得的一般业务员可以获得30%,其余部分由其他层级的犯罪嫌疑人按一定比例分割。
由于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部分被害人与我院联系后仍无法送达。我们特此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被害人其诉讼权利和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杨助理
二、被告人王坤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的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将被告人王坤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移送我院,我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王坤等人提起公诉。经补充侦查,2021年7月16日,被告人王坤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变更为公诉。
由于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部分被害人与我院联系后仍无法送达。我们特此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被害人其诉讼权利和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曾助理
三、犯罪嫌疑人龚芳涉嫌集资诈骗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将犯罪嫌疑人龚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移送我院。2021年7月13日,我院变更对被告人龚芳犯集资诈骗罪的诉讼请求。
由于本案被害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部分被害人与我院联系后仍无法送达。我们特此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被害人其诉讼权利和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李助理
4.犯罪嫌疑人卢军、、尹、程迪、吴惠群、罗小英、卢玉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犯罪嫌疑人卢军、董亮、尹默梅、程迪、吴慧群、罗小英、卢玉清、邓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近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调查机关认定:
2014年,犯罪嫌疑人何源在上海注册成立了尚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尚虹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顺天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并在全国设立34家门店,向不特定公众销售理财产品。
2017年,何源组织、指使犯罪嫌疑人邱在深圳注册诚诚商贸有限公司第一、第二分公司,邱为区域经理,负责公司在深圳等区域的经营管理。
其中,第二分公司租用罗湖区深南东路京基100号楼A座42楼4201-05单元作为办公用房。邱聚集的犯罪嫌疑人卢军担任该公司的城市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下设两个业务部门,其中一个业务部门由犯罪嫌疑人卢玉清担任经理,犯罪嫌疑人、尹担任副经理;第二部分,犯罪嫌疑人梁冬为经理,犯罪嫌疑人程迪、吴惠群、罗小英为副经理;助理经理管理几个推销员。
期间,卢军等人通过举办外联活动推介会、客户微信群宣传会、业绩汇报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推荐公司中顺天成系列理财产品及“红小宝”等线上APP理财产品,并承诺保障产品的资金和利益,以每期6%-13%的高利率吸引投资者和吸收公众存款。
犯罪嫌疑人卢军等人不仅拿到公司的固定工资,还根据吸收的投资资金赚取佣金。2019年8月,公司未能支付款项后,卢军等人立即逃离。同年12月24日,投资人李向深圳市民罗湖分局报案。
经查,该局民警于2021年3月9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卢军、程迪;犯罪嫌疑人、尹、卢玉清于2021年3月11日向该局投案;犯罪嫌疑人吴惠群、罗小英于2021年3月15日向该局投案;犯罪嫌疑人邓艳于2021年3月15日向局自首。
鉴于本案集资参与人众多,现以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李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