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胜钱 三明一男子竟想花钱“减刑” 结果……

栏目:汽车 2021-10-04 18: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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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星京

试用期一年后我哪儿也去不了。嘿,我真的很想快点结束试用期!

想提前结束试用期?我有关系,我会帮你的...

陈某

2020年6月,黄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得知此事后,利用黄提前结束缓刑的想法外出打工,编造自己与相关司法人员的熟悉程度,以花钱骗取信任的方式帮助黄提前结束缓刑。

2020年7月,以需要请相关人员吃饭为由,骗取黄某现金1300元,微信转账500元;2021年1月,再次以送礼需要3000余元为由骗取黄某微信转账2000元,并冲抵此前欠黄某的1000元债务;不久,再次以招待为由骗取黄2800元;黄诈骗共计76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黄于3月30日报警称被骗,于4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

4月27日和6月29日,分别返还被害人黄5000元和2600元。

试验结果

建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7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示

不要相信花钱去信任关系的套路

他们没有通过正当渠道进行辩护,而是选择“走关系”来逃避法律制裁。这种可以“捞出来”“了结”的所谓诈骗案件,近年来并不少见。骗子往往抓住受害人迷信的“法外特权”和“暗箱操作”,将按正常程序办理的事情包装成绝对君主的效果。

中国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司法程序,不可能由人脉广泛的个人操纵和改变案件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在表达合理诉求、争取合法权益时,必须采取法律途径和正规渠道解决,并通过正当司法途径合理满足个人诉求,而不是轻信关系、走后门,防止人财两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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