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这个话题的讨论方向似乎有误导性。核心问题集中在不文明使用远光灯对其他车辆的影响,远光灯逐渐被一些知道原因的用户“妖魔化”。但是,存在必须是合理的,存在必须有其功能场景!远光灯的实用价值极高。对于以长途通勤为主的汽车用户来说,远光灯是安全行车的保障。新手司机不应该被误导。
“近光”的照射距离很短。无论是带镜头盖的一体式大灯还是分体式甚至不带镜头的近光灯,其铺地距离都只能覆盖距离车头40米左右的范围;而且很多用户会把大灯角度调得比较低,近光其实只有30米以上的照射距离。而且问题在于大部分车辆的近光被翻板遮挡。从侧面看,近光实际上是以倾斜的角度照射的;但道路两侧的标志位置一般都比较高,这意味着在缺乏道路照明条件的路段,使用近光很难识别出一些道路标志,容易导致错误出口或看不到危险道路的警示标志。
只有使用远光灯才能有效观察路况,那么如何使用才不会给其他车辆带来麻烦,同时保证行车安全呢?开车首先要保证自己车辆的安全。如果连车辆都控制不好,就不可能提高整体交通安全;所以,首先要学会如何控制车距,也就是要理解“两秒定律”的概念。在开车的过程中,从发现前方道路有障碍物到准备刹车,再到有效地将车减速,这个过程一般需要的时间是:白天开车的反应速度会比较快,但是晚上开车的时候会比较慢。交替驾驶的时候测过,不管是开了32年还是开了二三十年的老司机,实际标准基本一致。
安全距离:公路≥ 150m。国道≥80米。在综合操作和反应过程中,行驶距离和冗余制动距离应等于或大于远光灯的照射距离。国道最高限速80公里/小时,每秒行驶距离22.22米;好在车速低时有效制动距离会更短,保持8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就足够了。当然,远光灯应该是用来照明的,那么如何才能在不影响前车的情况下使用远光灯呢?
超车时需要远近灯切换或鸣笛,夜间最好同时操作;超车时可以切换到近光,超车后立即切换到远光。这才是正确的操作方式,也是第四十八条的解释。至于开会,当然要切换到近光,否则两车都认不出路况;根据第47条,需要在150米的距离切换到近光。其实开远光灯的时候,发现对面来车就切换是对的。会议期间,可开关远近灯1~2次,准确确认前方路况;但是开关频率不能太快,否则会被认为是“挑衅”。但是,如果对手的车辆没有切换到近光,可以用标准闪光灯提醒两次。
近光的主要应用场景是城市道路,是有路灯辅助照明的道路;这时的近光其实就是辅助灯,同时起到让对方车辆和行人识别的作用;只有在斑马线或非机动车道路口行驶时,才需要短时间切换远光灯进行观察。国道和高速公路的行驶必须以远光灯为基础。在没有照明的路段,道路转弯角度、高度限制和道路标志的识别依靠标志在灯光上的反射;因此,只有使用远光灯才能有效识别,这就是远光灯的价值。